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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01C008
事项名称: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申请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412号)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3、《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
乘车路线: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相关网址: //www.bjpc.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申请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办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应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1、项目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应进行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
2、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登记备案申请表;
2、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意见书;
3、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需要经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初审的,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出具关于项目备案的初审意见;  
5、若是已备案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变更投资主体和主要建设内容的,应当重新备案。项目重新登记备案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1)投资主体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2)该项目原登记备案通知书。
6、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二)
注意事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准予备案的,发给《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备案通知书》,加盖"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备案专用章";
2、不予备案,给予书面文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注意事项:
1
、完成时限:20
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各区县发改委 
2、办公地址: 
3、乘车路线:
4
、联系电话: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
7、网址://www.bjpc.gov.cn

 

办事依据

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
2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3 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样表下载

北京市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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