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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房屋内物品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担责? 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122(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2-12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业主房屋内物品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担责? 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122(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汪某与南宁市某房地产公司、南宁某物业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关键词:
  家中物品 被盗  管理过失  因果关系
【裁判要点】
1、  在业主与物业公司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业主对家中的物品负有妥善保管的责任。
2、即使物业公司对公共区域的管理有一定过失,但不能证明这种过失与家中物品被盗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标准与法律适用物业管理卷》,主编骆金盛,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7月第1
业主房屋内物品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担责? 房产、物业纠纷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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