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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发布日期:2011-12-15    作者:110网律师
授权委托书是代理授权行为的书面形式,是由被代理人制作的证明代理人有代理权及其权限范围的书面凭证。授权委托书只存在于委托代理中,在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中则不存在。授权委托书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的权限范围、代理权的有效期限、被代理人的签名盖章等内容。授权委托书应制作得尽可能详尽具体,不易发生歧义。在实际生活中,介绍信也被当作授权委托书使用,司法实践承认其效力。授权委托书具有向第三人公示代理人拥有代理权及权限大小的效力。第三人凭授权委托书认定其持有者具有代理权,根据这种信赖产生的交易关系受法律保护。
  实践中,在制作授权委托书时,对授权权限必须注载明确,不能笼统地写上“全权代理”、“部分代理”、“一般代理”、“特定代理”、“法律上的帮助”等等条款,必须具体写明权限范围。因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导致代理人作出违反被代理人本意的行为,从而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时,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要连带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代理权的权限范围依代理活动的内容,可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一次委托,也称专项委托,也是被代理人就某项民事事务授权代理人去实施法律行为,如购买一台机器;第二种是特别委托,就是被代理人就同类的民事事务授权代理人在一定时期内反复实施法律行为,如代收一年房租;第三种是总委托,就是被代理人就某项民事事务及与此事务有关的一系列活动授权代理人在一定时期内综合实施法律行为,如代理购房、登记、出租、收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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