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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1-12-09    作者:110网律师

郑州律师朱军代理连锋与宇通重工公司劳动纠纷案
2011年12月6日,郑州律师朱军代理连锋与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立案。
连锋2006年来到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任公司东北区销售人员,由于连锋工作努力,业务能力强,在来到宇通重工工作的第二年(2007年度)就获得了东北区的销售状元荣誉。2009年由于销售货款回收的问题,连锋与公司产生矛盾,2009年8月起,宇通重工以货款未全部收回为由开始停发连锋的工资,并自2010年3月份开始停缴连锋的的医保费用,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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