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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致七千余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区被毁新疆玛纳斯两官员擅自批地开荒获刑
发布日期:2011-12-07    作者:110网律师
 本报讯 (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许瑞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县两名官员擅自批准农户在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开荒,致使7784.7亩林地被开垦,17万余株荒漠植物被毁。玛纳斯县人民法院日前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郭新春、提辽别克两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6年3月初,时任沙湾县林业局项目办主任、公益林管护总站工程师的郭新春根据单位领导安排,到沙湾县与玛纳斯县交界的古新路沿线的26公里处,对沙湾县村民马金洲以村委会名义申请的6万亩土地开发项目进行用地勘查。来到现场后,郭新春仅用GPS打了一个坐标点就回到了单位,在没有核实该片区实际行政区划图的情况下,便确定了从玛河大桥至古新线26公里处隶属于沙湾县管辖,并提出了“对50亩以上的白板滩地可由该村进行草场改良”的建议,并以县林业局名义起草了《关于四道河子镇下八户村开发沙湾县与150团交界处荒漠林区的意见》,将县的部分重点公益林划入了县项目用地范围内。
  2006年3月17日,时任沙湾县草原监理所所长的提辽别克安排工作人员为马金洲办理了该村的草原使用证,并签订了草场使用合同书。当年6月,马金洲联合本村12户农民,开始对该地进行开垦,用于种植农作物。
  该片区大规模的土地开发,引起了玛纳斯县林业部门的注意,经现场核实后发现,马金洲等12户农民毁林开垦荒地总面积为7784.7亩,该地属玛纳斯县国家重点公益林区。然而,这片公益林区已经被拖拉机翻成了土疙瘩。据统计,马金洲等12户农民共毁掉梭梭等荒漠林木179289株,直接经济损失964708元,间接经济损失31801893元。
  据了解,村民马金洲在赔偿玛纳斯县林业局经济损失96万余元的同时,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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