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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建议
发布日期:2011-11-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的趋势是不断加深理论考察,因此,对法理学的学习无论如何重视均不为过。其意义不仅仅在于在法理学题目中拿分,更为重要的是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其它各个部门法。因此将法理学定位为整个司法考试的基础,是有一定道理的。现在结合个人的一些经验谈一下法理学的学习方法,希望有助于大家提高考试成绩。

  1、根据个人知识选择最佳的学习方法。不管你以前是否学习过法律,也不管你以前的理论功底如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学科,都有其独特的知识结构;因此,如果大家都找到一条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那学习效率必将是最高的。比如很多同学以前是理工科学生,他们就创造性地把很多法律条文转化为一个个公式、一个个图表,尽管转化不一定最恰当,但却是最易理解与最易记忆。因此,我的建议是只要是能把所要学习的法律知识与自己最擅长的知识联系起来的方法,就是最好的方法。

  2、结合具体的部门法来理解与记忆,尤其要重视理解。此方法的一个最突出特点就是将完整的法理学揉进每一个部门法中去学习,因此在每一个老师讲解各个部门法时,我们就可以又多一遍体味法理学的机会。特别是授课老师,大多是一些理论功底十分深厚的教授,如果能抓住这样的机会进一步深刻法理学所获得的收获必然会事半功倍。

  3、用自己的智慧去思考法理学。法律的普遍性特点就决定了,法律决不仅仅是一个裁判规律,更是一个行为规范。特别是刑法与民法领域,与大家的日常生活更为接近,所以用自己的智慧去思考,用一个普通人的视角去感悟公平与正义的概念,进而就会深刻理解法律何以如此规定,法律规范背后的深刻道理。我相信自己思考出来的“法理”可能与教材上的原文不尽一致,但必将是你记忆最准确,学习更有兴趣的法理学。

  以上几点谨供参考!事实上即使一个最平凡的人在哲学的感觉方面与哲学家相比差异都不是很大。因为很多大哲学家往往会在一个最普通人的几句平凡的话面前无比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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