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要有正义感
律师一定要做到公平正义,要有职业道德,不畏权势,敢于替百姓说话,只认真理,不认权威。虽然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是对律师的要求,但是我认为:律师首先要看清你是在为谁维护权益,其次才是如何维护权益。那么什么样的人最需要律师去帮他维护权益呢:“手无寸权”的平民百姓,农民工,弱势群体,以及虽有权势但被诬陷冤枉者。
律师在社会生活中 是一个特殊的角色,非官非商。律师不是魔鬼,但是律师也不是天使。律师不能将自己奉为拯救众生的天使,但是,律师绝对不是见利忘义的商人,律师一定要有正义感
法律上对律师的规定也很明确地提到了公平正义二字: 根据《律师法》第2条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不可否认当今律师行业存在害群之马,他们唯利是图,四处逢源,为了金钱可以做出违背职业道德的事。就是他们使社会大众给律师贴上了颠倒是非的标签。而且律师为黑社会辩护也受到社会大众的谴责,我认为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要向民众解释: 好人与坏人,谁的脸上也没有贴上标签,不是说被抓的、被逮的一定就是坏人。设置律师制度的初衷,就是为了防止公权力滥用,就是为了防止抓错人、逮错人,甚至判错人。其实,律师给罪犯辩护,是法律赋予律师的职责。相反,若律师背离自己的法定职责,给被告人做罪重辩护、有罪辩护,那将会与法律制度设定的初衷背道而驰。如果有一天律师不做辩护了,那么将会导致司法部门滥用权力,再者如果事实上真的有罪,并不会因为律师的无罪辩护而逃出惩罚(当然不排除司法腐败)。
为了民工工资,秦希燕律师不惜赔上20万元,四处奔走呼喊。为了给冤枉的人伸张正义,张思之老先生敢于挑战权威,不惜屡败屡战,只向真理低头,敢于做含露带刺的玫瑰。
律师首先应当是一个道德上合格的人,这是从事律师行业的另一个资格证,律师应当有正义感,这是法律以及公众对律师的要求,也是律师应当有的自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