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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已办理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请于2011年11月9日-11月16日(星期六、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汕头市华山路16号,市司法局四楼司法考试办公室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

  未能按时前来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及时与我办联系(联系电话:0754-88178628、88173168)。

  特此通知

  汕头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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