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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公司治理律师:企事业单位改制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发布日期:2011-11-07    作者:连会有律师
结合近年来我区企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实际以及企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企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社会公平问题
       随着企事业单位改制工作的全面展开,原有的利益格局被彻底打破。企事业单位原有的分配方式也逐步向市场化过渡。一些新的分配方式逐步出现。比如:按资分配、按股分红、按技术分配等。这些分配方式的存在以及企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资产流向的差异,特别是近年来房产、土地市场价格的大幅度飙升,最终导致了原来的职工,包括企业经营层,出现进一步的分化,一部分通过改制成为企业的所有者,通过按资分配、按股分红等方式迅速实现了自身财富的积累。而另一部分由于在企事业单位改制后的竞争上岗中被分流,或者重新择岗,这样只能通过按劳分配或者通过社会救助体系,领取基本工资或者生活费。因此,这种市场化改制本身就内在地拉大了收入的差距。但是,这种收入差距的存在是市场化本身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市场效率的必要途径,当然也是符合公平原则的。而由于改制本身又存在一定的摸着石头过河的政策探索性,因此,这又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比如,市场发现价值机制的不完善等。而这种不规范,又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收入差距。而这种放大的收入差距,成为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直接因素。

   2
思想观念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形成了以单位编制为内容的身份划分体制,存在着机关、事业、企业的三重身份划分。这种划分在几千年来的封建等级制度的影响下,根深蒂固。对部分改制企业的“4050” 职工影响深远。特别是在当前的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事业身份置换补偿标准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下,更为突出。表现在职工身份置换过程中,不愿意、不接受,宁愿呆在亏损的企事业单位,也不愿意进行改制分流,进入市场化的企业单位。这种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国家对企业无限责任、企业对个人无限责任的思想认识以及机关好于事业,事业好于企业,国有企业好于民营企业的意识行为成为诱发群体上访的一个重要因素。
3

社保标准的不统一问题
1993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这为企事业单位改制创造 了条件,有力地支持了企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但是,一直存在行政事业类和企业类养老金计提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该问题的存在一方面固然有历史因素的原因,但另一方面,也直接影响了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的利益群体。尽管目前存在分段计算的问题,但是,由于事业编制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发放金额大大高于企业编制人员。事转企后的养老金发放差异成为部分事业单位工龄较长,特别是接近退休职工上访、信访的主要内容。
4、改制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改制过程是一个利益重新分配和调整的过程。在利益的驱动下,不同的利益主体自身的趋利行为,形成了改制过程的不正之风。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个方面:(

1
)部分改制企业职工存在乘改制捞最后一把的思想。试图通过聚众上访、联名写信,扩大声势,给政府施压,来获取额外的经济补偿收益;(2)部分改制企业存在改制前突击发钞票的问题。部分单位在改制前巧立名目,违规滥发货币,造成职工收入非正常大幅度提高。导致改制时的经济补偿基准差异较大,引发上访、信访;(3)部分改制单位领导的不正之风、甚至腐败行为,也成为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一种不可忽视的潜在因素。
     5、政治体制和社会运行不规则之间的矛盾问题
     目前我国的经济、政治体制等各项改革处于攻坚和关键时期,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政策先于法律、政策与法律不配套或者根本不按法律政策办事的现象。部分改制企事业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和工会制度,未按照有关改制政策规定,对涉及企业改制、资产转让以及歇业、关闭等重大事项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存在宣传不到位、部分职工对改制政策,对企业职工安置方案不甚了解,甚至存在领导拍板、未经职代会讨论等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从而造成职工误解和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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