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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刑事辩资深大律师 : 40岁保安冒充公安局副局长骗财骗色获刑1年半
发布日期:2011-10-23    作者:连会有律师
 
  40岁的保安裴文生冒充公安分局副局长,以帮助捞人等理由招摇撞骗。日前,被告人裴文生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
  2009311,被告人裴文生化名张敏,虚构其系北京市公安局朝分局指导员、副局长的身份,以能够帮助被害人杨联联释放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男朋友为由,在海淀区二里庄龙逸宾馆客房内,骗取被害人杨女士与其发生性关系。
  20097月至8月间,被告人裴文生化名张敏,虚构其系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副局长的身份,以交朋友借住为由,在朝阳区双花园西里,骗取被害人王女士与其同居并发生性关系。
  2009831,被告人裴文生被群众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裴文生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法院依法对其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裴文生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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