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实发生后,就像一般的预测,结果是大都在意料范围之内的。个人想到的是所有的医生、护士都是“无辜”的,也许医院会竭力捍卫自己应有的“权利”。但多少没想到的是医院却把一位更“无辜”的副院长当“替罪羊”来平息民众的“怨言”!从这一点上应该说医院做的应该是很到位、很敬业的。
一、医生得以昭雪;
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人士的努力下,使“基本事实”得以澄清。应该说结论还是可以让人信服的。之所以信服的原因并不是说因为这么多部门专家的论证,而是因为还是相信国人的人性,即便是没有专家的意见,我也相信在如果只在“这种情况下”各位医生都会尽力而为的。只不过人们对“尽力”的标准是不一样,因而就总有各自不同的“言论自由”主见。这是本是人们之间可以相互谅解的,但让人心痛的是更多的“评论人”显然是一种“一山容不下二虎”的架势,这也是中华民族向来的传统。显然某种国外制度根本是不可能在我国实行的,至少是现阶段是不行的。
二、制度得到批评;
在事实得到澄清之后,医生显然是没有什么“过错”的。那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也是形成了一种最基本的答案:不是人的问题,是制度的问题。就像我国出现的所有人民“败类”,因为已经建国前后的那种“偶然性”转变成目前的“必然性”,人们虽然对汉奸败类向来痛恶,但是在杀一批,选一批;再杀一批,再选一批的恶性循环下人们都开始认识到已经不是再“个人”的问题了。现在大多普通的公众,当问及这样的问题时,也会承认:贪官污吏的确可恶,但是即便是杀了他们换成自己,我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变成他们。到底是哪出了问题呢,既然人都没“问题”那肯定都不约而同的把责任指向了“制度”,某某社会问题出现后,都会出现某某制度存在漏洞,某某制度形同虚设,某某制度存在矛盾这样的论断就不奇怪了。
三、领导受到处罚;
关于“领导”凡是做上的肯定也不是一年两年了工作经验了,应该明白领导的“苦衷”。虽然“制度”有那么点问题,但做为“领导”肯定不能说“制度”有问题吧,那肯定要有人站出来“负责”吧!那对不起,轮到哪们算哪位吧!这不就让“主管消防工作”的副院长来平息民愤了。我想这位“副院长”有可能是很冤枉的,但想想这不也就是“领导”应该做的嘛!虽然有这么点“权”,也许根本就没那么回“事”,却一直拿着主事的“钱”,那平时不做事还拿钱,出了事受点处罚是可以理解的。
这跟一个朋友讲的“船长”的道理是一样的,在到“他国”海域内“偷捕”时,一般都会有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名誉船长”,该“船长”的主要任务便是在一旦被抓之后,就被当做“领导”扣押。其实里面的道理是一模一样的!
结论:
通过简单的教训,能希望望部分领导真的能做到“在其位,有其言”,当然至于“行动”那只能算是一种美好的愿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