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刑事犯罪
发布日期:2011-08-2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出处】《齐鲁学刊》2001年第3期
【摘要】经济全球化作为一种经济发展趋势,会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时,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在一定的时期内,它会使我国犯罪总量有比较大的增长,并通过流窜犯罪、有组织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和高科技犯罪等形式表现出来。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流窜犯罪;有组织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高科技犯罪
【写作年份】2002年
【正文】
经济全球化是指在全球范围内各国和各地区的经济融合为一个系统,使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的历史进程。事实证明,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一种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发展趋势,它所显示出的强大生命力和影响力向人们昭示:在当今世界,任何国家如果游离于经济全球化之外,会很难使本国的经济得到大的发展。改革开放20年来,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在致力加入经济全球化进程。但由于我国没有加入世贸组织,因而使我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受到极大阻碍。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进程的加快,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已指日可待。可以说,我国将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大潮,已成为历史的必然。
犯罪是一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造成这种现象发生和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经济因素占举足轻重的地位。因为在社会活动中,人的一切行为,包括犯罪行为,都要受经济因素的操纵。
经济全球化作为一种经济发展趋势,首先会对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产生多方面积极的影响。但同时要看到,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它也有消极的一面,其中一个表现就是会对社会犯罪产生重大影响。在一定时期内,它会使我国犯罪的总量有比较大的增长。
从近期看,我国融入经济全球化大潮,国外资本会大量涌入,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处于平等竞争的地位,那些生产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生产成本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将受到严重冲击。一些发达国家的技术密集型企业,如汽车、电子、化工和石油等行业的竞争能力明显高于国内企业,这会使一些缺乏竞争力的企业不可避免地被兼并,甚至破产,造成下岗职工数量进一步增大,给社会带来很多不安定因素。在我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根据有关协议,我国将降低农产品关税,给美国小麦、玉米和棉花以更多的进口配额,并放弃对农产品出口补贴等。这会给农民增收造成困难,使部分农民的收入相对减少,促使城乡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从而引发大量新的不安定因素。城乡不安定因素的大量增多,必然导致犯罪总量有比较大的增加。而犯罪总量的增加是通过一些具体犯罪类型的发展变化体现出来的,其中包括流窜犯罪、有组织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和高科技犯罪等。所以,经济全球化与这些具体犯罪类型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一、经济全球化与流窜犯罪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市场行为渗透到各个领域,为流窜犯罪提供了广阔的活动空间;人、财、物的大流动,为流窜犯罪提供了愈来愈多的机遇;现代化的交通设施,为实施流窜犯罪提供了必要条件。所以,这些年来流窜犯罪作为一种重要的犯罪形式,在我国发展起来。
流窜犯罪是指犯罪分子远离居住地到外地实施的流动性犯罪。犯罪分子所以要到外地作案,是为了逃避打击,保护自己。流窜犯罪主要为侵财,获取经济利益,以盗窃犯罪、抢劫犯罪、杀人犯罪、诈骗犯罪、走私犯罪居多,有的是多案并犯。当前,我国流窜犯罪的特点是:第一,流窜跨度越来越大。开始是跨县作案,现在跨地、市,跨省作案已屡见不鲜,跨国(境)作案也已出现。第二,大案要案不断增多。很多流窜犯罪分子心狠手辣,动辄就搞惊天动地的大案。近年来大案要案在全国各地都时有发生,而且不断增多。第三,在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调查表明,在一些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70%以上的犯罪案件是流窜犯所为,而且还有不断增大的趋势。之所以如此,与流动人口大量增多密切相关。
在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流窜犯罪的上述特点,不仅不会消除,而且会得到强化。具体讲:第一,经济全球化能给流窜犯罪提供更大的活动空间。经济全球化将加快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市场经济有更大的发展,引起资本、技术、管理等向全球空前扩散,造成国际范围内的人、财、物大流动,这就不可避免地为流窜犯罪提供更大的活动空间,使流窜犯罪出现国际化的趋向。第二,经济全球化能给流窜犯罪提供更便利的条件。经济全球化,将促进交通、通讯快速高效的发展,使流窜犯罪在客观上具备更优越的条件。我国加入WTO以后,出入境手续将进一步简化,人们出入国门会更加方便。因而会导致犯罪分子作案后能迅速出逃,使甲国作案,乙国藏身,丙国销赃成为可能。由此会强化犯罪分子逃避打击的心理,并在这种心理支配下,实施更严重的流窜犯罪。第三,经济全球化能强化流窜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我国会加快劳务输出的步伐,有些破产企业的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寻找出路会加入劳务输出大军。其中一些素质低的人,在国外物质财富的引诱和高消费的刺激下,会由心理不平衡萌生犯罪动机,并实施犯罪行为。犯罪的国际化,会增加追赃、处罚的难度,如果打击不力,就会强化犯罪动机,造成更猖獗的犯罪活动。
二、经济全球化与有组织犯罪
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大强化人们的经济意识,有些人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为更快发财,便不惜实施盗窃、抢劫、杀人等犯罪。由于传统的犯罪手段和工具相对陈旧,犯罪效益受限,这使犯罪形式由非组织犯罪逐步向有组织犯罪演化。有组织犯罪是指组织起来的有自我防护能力的集团犯罪。这种犯罪能大大提高犯罪能量,扩大犯罪规模,满足犯罪分子的心理需求,有利于犯罪群体的自我保护,是一种符合“最优化原则”的犯罪形态,因而得到发展。
有组织犯罪具有组织结构严密,等级森严,职责明确,破坏能量巨大,社会危害性严重,有强大的经济实力等特点。近年来,公安机关侦破的很多大要案,都是有组织犯罪所为。有组织犯罪的目的,主要是获取金钱。其犯罪活动主要有:(1)制贩毒品。受毒品高额利润的驱动,犯罪组织不惜冒杀头的危险,大肆制毒、贩毒、愈演愈烈。(2)走私贩私。走私赚钱来得快,且数额大,所以很多有组织犯罪选择走私。走私贩运的物品涉及枪支、文物、汽车等。(3)合谋诈骗。犯罪组织往往以国际期货买卖为名,伪造空头期货买卖单据,骗取大量贷款或货物,然后立即转移钱财,逃走境外。(4)组织偷渡。犯罪组织常以到国外打工挣大钱为幌子,伪造有关证件,煽动组织偷渡,有的诱骗大陆青年妇女到境外,强迫其卖淫,从中捞取钱财。有组织犯罪活动的鲜明经济特征,说明它是犯罪从手工阶段进到产业阶段而产生的现象。所以美国学者认为,有组织犯罪是“旨在通过非法活动获得经济利益而组织起来的商业企业”[1](P74)。
有组织犯罪在国外有很强的努力,如意大利的黑手党、美国的“三K党”、俄罗斯犯罪联合体、日本的“山口组”等,都是完备形态的犯罪组织,他们有的甚至能左右国家的政局。我国解放前的青红帮,也是典型的有组织犯罪,解放后被取缔。至改革开放前,有组织犯罪在我国基本绝迹。80年代以后,逐步死灰复燃,并得以发展。所以如此,与我国存在着有组织犯罪的社会根源有关,如封建残余思想的存在,腐败现象的存在,社会分配不公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伴随着对外经济联系的扩大,境外和国外的黑社会组织趁机渗透到国内,并与国内不法分子相勾结,造成了有组织犯罪的形成和发展。当然,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有组织犯罪都还不具备完备的形态。所以,新刑法将其称为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它实际上是团伙犯罪向有组织犯罪发展的一种过渡形态。
全济全球化是以跨国公司为主要载体的,目前这种跨国公司控制了世界生产的40%,国际贸易的60%,对外直接投资的90%,其经济活动越来越呈现生产国际化、经营多元化、贸易内部化和决策全球化的特点。随着我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必然要与更多的跨国公司发生多边的经济关系,从而打破经济发展的民族界限,把我国的经济同各国的经济直接联系起来。由于跨国公司有利可图,必然被国际黑社会组织所插足,因而使不少跨国公司与国际犯罪组织有这样那样的联系。这就为国际有组织犯罪向国内渗透创造了条件。预计我国的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化程度将有所提高,这是有组织犯罪提高生存能力,扩大犯罪规模的必然结果;加快向经济领域渗透,包括生产领域、经贸领域和金融领域等,这是由有组织犯罪的根本目的决定的;加快向政治领域渗透,加紧同权力腐败、司法腐败相结合,寻找“保护伞”是任何有组织犯罪所追求的。总之,实现犯罪组织集团化、犯罪规模企业化,犯罪类型多样化,犯罪手段智能化,犯罪形态现代化,是有组织犯罪的发展趋势。对这一点,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三、经济全球化与暴力犯罪
暴力犯罪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暴力手段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或对社会构成严重威胁的犯罪。主要包括盗枪,持枪抢劫,爆炸,劫持飞机、汽车、船只,驾车冲撞杀人等恶性案件。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剧了社会和人们内心的某些矛盾,刺激和强化了利益冲突,因而导致这些年暴力犯罪不断上升。美国的一个犯罪调查报告指出:“暴力犯罪的威胁和悲剧大多基于经济原因,目标是金钱和财物。侵财犯罪占整个暴力犯罪的7/8,侵犯人身犯罪占1/8,许多暴力犯罪是在侵犯钱财犯罪过程中产生的。”[2](P5)
暴力犯罪作为最危险最残酷的一种犯罪,成为犯罪分子快捷获取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目前,我国暴力犯罪主要有三类:(1)涉枪犯罪。近年来,持枪杀人、持枪抢劫、持枪伤害、持枪绑架等屡见不鲜,非法制贩枪支弹药、非法持枪越来越多。(2)爆炸犯罪。近年来,以爆炸实现犯罪目的的犯罪案件,全国每年都保持在3000起左右,危害十分严重。(3)袭警犯罪。仅1995到1998年,全国就有1939名民警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拒捕袭警的犯罪分子,大多是惯犯、累犯、逃犯和刑释解教人员。从全国发生的涉枪、爆炸犯罪看,绝大部分与获取钱财有关。袭警是为了保存自己,间接与谋取钱财有关。
经济全球化将世界经济连成一体,使我国经济与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的程度进一步加强,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大格局,这就必然将经济利益的冲突由一国扩大到国际。因重大国际经济活动失利而造成的挫折必然增多,挫折愈强,攻击反应愈烈,可能导致暴力犯罪恶化。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发达国家会通过多种渠道对外输出其腐朽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使有些人产生更强烈的金钱占有欲,正当手段达不到目的,就会采取暴力手段;同时,国际犯罪组织也会有更多的机会向我国走私枪支弹药和其它危险物品,促进暴力犯罪发展。今后的暴力犯罪,不仅性质会更严重,而且会涉及到不同的国家,带有国际色彩,从而为打击这类犯罪增加新的难度。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
四、经济全球化与职务犯罪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商品得以泛化,“等价交换”普遍化,致使腐败现象泛滥起来,而腐败的极端表现就是职务犯罪。所谓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法利益,依法应受处罚的行为。它包括贪利性职务犯罪、擅权性职务犯罪和失职性职务犯罪,尤以贪利性职务犯罪最多。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有三:一是边打边犯,愈贪愈大。中央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很大,但愈打愈犯,打不胜打。从全国来看,个案案值愈来愈大。二是涉案人员愈来愈多。过去查办职务犯罪,涉案几个人就算不少,现在几十人,上百人已屡见不鲜。不少职务犯罪案件都是一拎一串,一逮一窝,窝案串案呈不断增多趋势。三是热点行业愈来愈成为重灾区。在经济运行中起重要作用的一些热点行业,如金融部门、股票证券公司等,职务犯罪不但量大,而且一经查出,就是大案。
在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态势很难改变。这是因为:(1)经济全球化能使我们更充分地利用外资和国际市场,有力地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但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国仍将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急剧转型的过渡时期。国际上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这个时期是最容易产生腐败的时期,职务犯罪在该时期呈现发展的趋势。(2)经济全球化会进一步强化市场的力量,将一切都纳入市场力量的支配之下。如果政治体制改革不到位,政府必然愈来愈多地陷入实际的经济活动之中,从而使“以权换钱”的机会更加增多,有些官员抵挡不住金钱美女的诱惑,发生“权力异化”和“价值错位”,就会使腐败丑剧愈演愈烈。(3)经济全球化来势汹猛、发展迅速,它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会极大地促进官员们的权力扩张,而权力的扩张是实施职务犯罪的动力。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不可抗拒的规律。(4)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经济联为一体,而其影响不单单表现在经济方面,在腐败和职务犯罪方面必然也有所反映。当今的世界腐败之风甚盛。近年来,发达国家高层领导腐败的丑闻不断,发展中国家的元首下台之后被司法机关追究也屡见不鲜。目前全世界非法军事交易额每年一万多亿美元,毒品交易额五千多亿美元,这些交易都与官员的腐败密不可分。国际上的腐败之风,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必然会影响中国,促进我国职务犯罪更加疯狂。
职务犯罪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破坏法律实施,毒化社会风气,造成资源浪费,危害性极大,必须狠狠打击,以遏制其不断上升的势头。
五、经济全球化与高科技犯罪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人们充分认识到,谁要想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谁就必须重视科技开发,尽快将科技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这种认识,极大地推动了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但是科学技术在促进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出现了与传统犯罪不同的科技或高科技犯罪。它所造成的后果有三:一是犯罪手段实现了现代化。科学技术用于犯罪,突出地表现在犯罪手段技术化上。如运用化学毒物或电击杀人;组装定时炸弹装置进行破坏;利用麻醉药、迷幻药进行盗窃、强奸;利用窃听技术、遥控技术进行犯罪等。犯罪手段技术化,使犯罪具有更强的隐蔽性,犯罪证据更难搜集,导致案件侦破难度加大,削弱了打击犯罪的力度。二是引发一些新的犯罪。这些年随着高科技用于各个领域,不断产生一些新型的犯罪,如信用卡在经济领域出现不久,就产生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在办公用品中出现了复印机后,很快就发生了利用高清晰复印机制造假钞票犯罪;当激光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时,马上就发生了利用激光枪犯罪的案件。三是提高了犯罪效益。高科技犯罪风险小,成功率高;犯罪支出小,成本低;防范难,控制难,有很高的犯罪效益,因此强化了不少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吸引了有条件的人加入犯罪行列。
在高科技犯罪中,特别值得一提的,就是计算机犯罪。所谓计算机犯罪,是指以计算机为工具或以计算机资产为攻击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我国计算机犯罪1986年首次出现,开始一年一起,进入90年代迅速增长。1993年至1994年全国发案多达1200例,犯罪涉及银行、证券、保险、内外贸易、工业企业及国防科研等各个领域。目前,我国计算机犯罪已愈几千起,案值最大达1000多万元人民币。实施计算机犯罪的目的,一是为了在经济上获利,二是为了进行智力挑战,这在黑客案件中表现最为突出。他们为攻入防卫严密的计算机系统而乐不可支。德国学者施奈德指出:“作案人想要打败机器的动机常常起一定的作用。他们在进行犯罪活动之前设法从心理上安慰,他们想象:被害人是匿名的,万一造成损失也会落到许多人头上,不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3](P72)
计算机犯罪的基本特点有三:一是高智能性。据统计,在国、内外的计算机犯罪案件中,70%~80%是计算机专家所为。这些人有很高的智力水平,多采用高技术手段作案。或直接或间接通过他人向计算机输入非法指令,进行贪污、盗窃、诈骗。有时借助电话、微波通信、卫星、电台,以遥控手段进行计算机犯罪活动。作案前一般都经过周密的预谋和精心准备,有很高的成功率。二是很强的隐蔽性。计算机犯罪的行为人往往利用系统的安全性缺陷,编制各种破坏性程序存放于系统中,使其隐藏起来,仅在特定时刻或特定条件下被激活执行,如逻辑炸弹。犯罪后对硬件和信息载体不造成任何损害,不留痕迹。且作案手段多样,不易识别,不易被发现,侦破难度很大。据有关专家估计,发达国家的计算机犯罪仅有5%至10%的案件被发现,能够破获的不到1%。三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斯坦福研究所通过对美国300家大公司分析后发现,平均每个公司因计算机犯罪造成的年损失额达2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1985年仅通过信用卡诈骗,给银行造成的损失就达20亿美元。据有关专家估计,平均每起计算机犯罪案件造成的损失是45万美元,而每起抢劫银行案件造成的损失不过1.5万美元。目前,美国每年由计算机犯罪造成损失已超过百亿美元,德国超过15亿马克,英国超过36亿英镑,法国超过100亿法郎[4](P76)。可见,其社会危害性是何等巨大。
在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人们都更清醒地认识到,任何一个国家要跻身世界经济发展的前列,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都必须大力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在这种情况下,科学技术必然会更迅猛地发展,科技成果特别是高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会更直接、更快、更巨大。所以,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科学技术普及化,它将大大促进计算机进一步普及,大大促进信息化进一步发展。与此同时,必然会为计算机犯罪创造更方便的条件,使计算机犯罪表现出一些新的态势:第一,犯罪手段更复杂多样。计算机技术发展是最迅速的,对犯罪人来讲,计算机技术越发展,他们所掌握的犯罪方法就越先进、越有效。计算机技术发展的先进性,将带来计算机犯罪手段的复杂多样性。诸如电子敲诈、快速洗钱、网上走私、色情传播、黑客入侵、线路窃听等等,都会成为多发性的网上罪恶。第二,犯罪对象更广泛。随着计算机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和计算机用户的不断增多,及各种网络的建成和完善,计算机犯罪侵害的对象必然会不断扩大,犯罪数量会大幅度增加。犯罪分子实施计算机犯罪,可以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能随时在办公室的终端面前,操纵千里之外的计算机系统,把诈骗得来的钱财转到异国他乡。第三,犯罪危害更严重。由于越来越重要的工作都要由计算机系统来进行,社会的信息化会使信息的价值得到很大提高,加之计算机犯罪本身有很强的隐蔽性,所有这些都会使计算机犯罪的危害越来越大。特别重大的经济诈骗,国家要害部门重要的数据遭到破坏或某些敏感信息被泄露,都不是不可能发生的。而一旦发生这样的事,后果不堪设想。所以,美国律师协会的报告得出结论说:“无庸置疑,计算机犯罪是今天一个值得注意的重大问题。将来,这个问题将会更大,更加值得注意。”[4](P74)
计算机犯罪的危害是巨大的,但它同时能促使人们认真研究计算机的安全问题,使计算机的安全机制逐步形成,各种加密技术、防火墙等安全技术的产生就是最好的证明。
【作者简介】
李锡海(1943-),男,山东莱州人,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教授。
【参考文献】
[1](美)斯坦利·艾兹恩.犯罪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
[2]陈荣文.暴力犯罪原因研究[J].社会公共安全研究,1999,(5)。
[3](德)施奈德.犯罪学[M].北京:中国人民在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
[4]刘广三.计算机犯罪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