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1、诉讼打官司是否需要专业的知识?
完全需要。因为现在的诉讼,十分注重诉讼程序。一般公民普遍反映或者表现出对新的诉讼程序的不适应。
2、打官司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能够通过临时学习和咨询完整掌握?
几乎不可能完整掌握。只可能掌握一部分。
3、打官司需要哪些大方面的专业知识?
具体保护权利的法律规定、法学理论和法律原则、诉讼规则。
如本案中就涉及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婚姻法解释二》今年4月1日实施,对此之前受理的案件不适用。
4、打官司是否需要咨询?
需要。
5、咨询需要向什么样的人进行?
律师、法学家等。
6、应当在什么时候咨询?
在打算起诉或者尚没有确定是否打官司的时候,就应当先咨询。
7、打官司通过咨询是否就能够自己进行,免去律师代理了呢?
要根据具体情况,听取解答咨询的律师的意见:
对于案情简单、证据的证明力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不需要委托律师代理;
对于案情复杂、确定法律关系复杂、确定当事人复杂、适用法律有分歧、证据方面尚需要进一步取证论证、对方有明显的对抗或者争议的案件,应当委托律师代理。律师代理是胜诉所必需的条件之一。
8、解答咨询的律师承担责任吗?
目前尚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即使解答有错误,也不对最后胜诉与否承担责任。
9、咨询的用途是什么?
初步弄明白该走什么样的路子,是否需要打官司和打官司的基本知识等。
10、解答咨询的答案取决于那些因素?
(1)咨询的问题;
(2)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包括事实情况和证据情况;
(3)解答者的法律知识;
(4)解答者经验;
(5)解答者的阅历;
(6)解答者擅长的专业等。
11、对同样的咨询,不同的解答者是否会有不同的答案?
完全会有。
12、咨询有坏处,或者缺陷吗?
有,并且有很多。
常见的缺陷包括:
(1)不同解答者会给你不同的答案,让判断力不完全的咨询者迷茫;
(2)清楚准确的解答,也有可能让咨询者产生轻视诉讼代理的念头;
(3)解答者往往并不能够全面掌握案件的各方面情况,给出的答案不够完整;
(4)解答者不可能准确预测对方当事人、法官关心的问题的重点,而给与的解答不可能适合于各种情况;
(5)解答者的知识、经验、关注的重点决定答案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13、先起诉再咨询有什么坏处?
目前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规定: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在诉状中的陈述,内容对作陈述者一方不利的,对其有约束力,一般不能够更改;一方当事人已经承认的事实,对方当事人无需再提供证据证实。所以,诉状是决定胜败的第一个关键。
由于当前的诉讼程序专业性比以往大大加强,非专业的诉讼行为造成的不利局面,往往是再高明的律师也不能够确保挽回的。诉讼后再找专业人士,供选择的时机已经全部或者大部分丧失。
14、委托律师代理是否就不再需要当事人参与了呢?
不是。诉讼代理是一个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包括各方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情况等)决定诉讼策略和实践策略的过程,是一个分工合作的过程。当事人的参与要服从于整个诉讼的目的。
15、咨询需要缴费吗?
一般的律师事务所是收费的。因为律师的业务开销与工资均来源于服务报酬。律师出于公益的解答不收费。收费与否也可能决定解答者对解答的投入程度。
16、打官司是最佳方案吗?
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在诉讼之前往往有很多解决问题的途径。诉讼本身有风险。降低风险的有效的、基本的途径有:专业咨询、专业代理。
17、常见的诉讼风险有哪些方面?
(1)轻视开庭程序所导致的败诉;
(2)轻视举证程序导致的败诉;
(3)诉讼请求不当导致的败诉和权利丧失;
(4)债务人履行能力导致的债权人利益得不到实质保护;
(5)证据(包括鉴定结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的败诉;
(6)举证责任分配情况导致的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