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签赔偿协议有奖励是中国官员才能有的智慧
7.23动车事故已经展开赔偿工作,“事发后在短时间内接受谈判并签订协议的可视情况酌情予以数万元奖励,以上费用除奖励费用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支付”。
好!好!好!实在是好!这样的妙策怎一个好字了得?这种妙策绝对彰显了中国官员的智慧!这绝对是中国官员才有的智慧!绝对属于中国特色!
为什么说是个妙策呢?妙在两点,一点是只是笼统地提“数万元”,而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到底给多少,这个不一定,你要是能一开口就叫死伤者家属签字,那你就少出点,你要是不会做思想工作,那你就需要多拿钱,出钱多少,全看你地方政府的本事了。会做思想工作的少出钱,不会做思想工作的多出钱,这也是一种奖勤罚懒的机制。
另外一点就是由户籍所在地而不是其他地方的政府来支付,要是由其他地方的政府来做这思想工作,难度肯定非常大,家属肯定不买帐。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来做工作,简便易行,实施起来得心应手。可以许愿,可以吓唬,方法不一而足。假设你是公务员,好办,你现在副科级么?乖乖地签字,给你弄个正科!不签字?嘿嘿,当一辈子副科吧!你是企业职工?赶紧签字!不签字?嘿嘿,叫你下岗!你是搞企业的?赶紧签字!不签字?明天税务局就去给你查账,看你偷税、漏税没有,你要签了字,偷点税、漏点税算啥啊,不缺你那俩钱!你是学生家长?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太好了,这还用班主任出面么?随便找个任课老师沟通一下就搞定了,早说啊,呵呵,你是学生家长!
最后,我想说,如果各级政府、各行政机关能真正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即使是户籍所在地的政府,也不会有什么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