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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房屋抵押贷款到期,律师帮助保住房屋
发布日期:2011-07-01    作者:110网律师
滁州朱某的父亲与朋友刘某合资共同购买房产一套。后刘某因为生意需要,用这套房产作抵押从银行办理了贷款。今年6月份,贷款到期,但刘某没有按时归还贷款,房屋面临被拍卖的境地。而在此之前,朱某的父亲已将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赠送给了朱某。在这种情况下,朱某担心房产拍卖影响到自己的利益,于是找到安徽律师网(www.64zx.net)加盟律师、安徽百商律师事务所的李和林律师寻求帮助。 李律师接待了朱某,了解了事情的整个经过,并询问了朱某的要求。朱某表示,考虑到现在房地产市场火爆,房产价格不断攀升,本人希望能保留房屋。李律师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给朱某提出三种方案:一是敦促刘某尽快还款,消灭抵押权,保留房屋;二是敦促刘某另行提供抵押物,消灭房屋的抵押权,从而保留房屋;三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朱某先帮刘某垫付所欠银行的贷款,消灭抵押权,然后向刘某主张债权,可以要求刘某还钱或者用房产份额折抵。经过慎重考虑,朱某选择了第三种方案,在李律师的指导下,先行偿还了刘某的贷款,作为补偿,刘某将其所有的房屋产权过户到朱某名下。 目前,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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