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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司法考试可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发布日期:2011-06-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辽宁2011年司法考试可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参加: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0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到报名地司法局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各市司法局可以在规定期限确定本地区现场确认时间,向社会公告。

  司法考试报名人员可以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设藏文试卷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试卷考点、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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