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司法考试报名学历放宽地区
发布日期:2011-06-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辽宁省2011年司法考试报名学历放宽地区名单:
依照《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辽宁省2011年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的地区包括: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喀喇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凤城市、北镇市等10个县。这10个县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司法考试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25日24时。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或法律教育网(//www.chinalawedu.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0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到报名地司法局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各市司法局可以在规定期限确定本地区现场确认时间,向社会公告。
报名人员可以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设藏文试卷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试卷考点、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