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考试著作权法复习全攻略(7)
发布日期:2011-05-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4、 《实施条例》第35条的两层意思:

  (1) 专有使用权是排他性(包括著作权人在内)专有使用权;

  (2) 若专有使用权许可第三人同样使用,则须取得著作权人许可。

  第29条。

  相关法条:本法第30——34条;《实施条例》第38——43条。

  意思分解:

  邻接权,即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也是律考重点。下面我们将依次分解评述,这里以第29条为引子,先分解评述出版者权。有关出版者权,应注意:

  1、 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本法第30条),《实施条例》第39条对此作了扩张解释。

  2、 出版者对出版物的版式、装帧设计享有专有使用权(《实施条例》第38条)。

  3、 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时的义务(第31条第3款):

  (1) 通知义务;

  (2) 支付报酬义务。

  4、 图书胶销的判断标准(《实施条例》第42条)及脱销时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责任(第31条第3款)。

  5、 作者向报社、杂志社投稿和向图书出版者投稿采用不同的制度(第32条第1款、《实施条例》第40条),不同的修改、删节制度(第33条)。

  6、 作品转载、摘编制度(第32条第2款);《实施条例》第43条)。

  7、 特别掌握出版演绎、编辑作品时的双份稿酬支付制度(第34条)。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