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司考复习合同法名师讲义(7)
发布日期:2011-05-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九、合同权利义务消灭
(一)抵销:指两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消灭,根据产生的依据不同可以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在抵销中,为抵销的债权是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是被动债权。
1、法定抵销
(1)双方互负债务
(2)双方债务的物种类和品质相同
(3)主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4)抵销权为形成权,不以对方同意为要件
2、合意抵销
只需双方互负债务,不要求标的物同种类、品质相同。
十、违约责任
(一)不完全给付的违约责任
指债务人虽有履行债务的行为,但其履行行为有瑕疵或者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包括下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瑕疵给付指债务人给付的相关要素有瑕疵,包括标的物在质量上和数量上的不完全,给付方法不完全,给付的时间不完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