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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司考复习合同法名师讲义(7)
发布日期:2011-05-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九、合同权利义务消灭

  (一)抵销:指两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消灭,根据产生的依据不同可以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在抵销中,为抵销的债权是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是被动债权。

  1、法定抵销

  (1)双方互负债务

  (2)双方债务的物种类和品质相同

  (3)主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4)抵销权为形成权,不以对方同意为要件

  2、合意抵销

  只需双方互负债务,不要求标的物同种类、品质相同。

  十、违约责任

  (一)不完全给付的违约责任

  指债务人虽有履行债务的行为,但其履行行为有瑕疵或者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包括下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瑕疵给付指债务人给付的相关要素有瑕疵,包括标的物在质量上和数量上的不完全,给付方法不完全,给付的时间不完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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