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拾得遗失物命题考点分析(2)
发布日期:2011-05-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二、司考命题角度分析
【角度1】 拾得遗失物应归还失主,拾得人是无因管理的债权人。
例:某日甲在大街上拾得一钱包,内含1000元人民币及失主的名片,甲为尽快归还失主,花了100元打的前往失主处,问此的费谁承担
答:失主。甲为失主的利益支出的费用,属必要费用,失主承担,也符合权利义务平衡原则。
【角度2】 隐藏物的归属于其所有人。
例:2006年11月30日,甲在家将一件内藏5000元人民币的旧大衣仍到垃圾堆,后被拾荒人乙拾取,并发现了此钱。后甲闻讯前往乙家要钱,未果。问下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已抛弃了衣服和钱
B.乙依据先占原则得到了衣服和钱
C.该钱为隐藏物,乙因发现而取得
D.乙应将钱返还给甲,仅仅保有衣服
答:D 甲仅仅抛弃衣服非钱,A错。乙只能先占无主物--衣服,不能先占有主物--钱,B错。发现隐藏物,能证明是他人的,应归还,C错,D对。
三、司考应试能力拓展
例:(04.卷三.单.7)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答:A 甲丢失了奇石,并未丧失所有权,B错。乙配基座的行为并非加工行为。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劳动,使之成为新的财产。即使乙的行为是加工,也不能导致甲失去对奇石的所有权,C错。丙是无偿取得奇石的,所以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而不能取得奇石,D错。乙配的基座,是小价值的添附不影响奇石的所有权,应当归还失主,失主对乙配基座的损失给与补偿,A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