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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名师讲义:民事法律关系(3)
发布日期:2011-05-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题例】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BCD•2008/三/51)

  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

  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

  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

  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难点辨析]

  第一,形成权与请求权。形成权包括财产法上的形成权和身份法上的形成权。财产法上的形成权又分为两类:一是债权性形成权,此种形成权依附于债权而产生,并与债权不可分离,主要包括撤销权、撤回权、追认权、解除权、终止权、选择权、抵销权、免除权、买回权、减价请求权、租金减少请求权等。应予特别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减价请求权、租金减少请求权属于形成权的情况,主要是针对政府定价而言,如果是当事人约定的价格,减价请求权、租金减少请求权通常属于债权请求权;二是物权性形成权,此种形成权是依附于物权而产生,并与物权不可分离的,主要包括撤销权、所有权的抛弃、其他物权的抛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典物回赎权等。至于夫妻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变卖共有财产,离婚后另一方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31条的规定,再次分割共有财产的诉讼适诉讼时效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依此条规定,此处的再次分割共有财产为形成权还是请求权,学理上存有争议。身份法上的形成权主要是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主要包括婚约撤销权、解除婚约权、婚姻撤销权、离婚请求权、子女认领权、撤销收养、监护资格辞去权、遗嘱撤回权、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对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抛弃、遗产分割权。至于侵害继承权的纠纷,则为行使请求权而非行使形成权,适用诉讼时效 本文来源:法律敎育网。

  第二,形成权的行使方式。

  (1)明示方式与默使方式。形成权一般采用明示的方式行使,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默示的方式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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