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法院“潜规则”
发布日期:2011-05-22    作者:徐涛律师
揭密

一、公开审判在缩水。  

  公开审判是一项最基本的诉讼原则,是阳光司法的保证。审判公开的核心内容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公开,允许人民群众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导。  

  审判公开是诉讼民主的重要表现,是诉讼公正的重要保证。然而在法院审判中,公开审判往往附加了若干条件,法院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为借口将人民群众和新闻记者拒之门外。  

  更有甚者,法警或法官以旁听人员携带证件不全、“衣冠不整”、法庭太小、没有椅子等理由将旁听人员“劝离”。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