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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广告要审查?
发布日期:2011-05-21    作者:110网律师
  销售合同与广告不符是指房地产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与广告宣传不一致。造成合同与广告不符的原因,有房地产开发商的,也有房地产销售代理商的原因。而购房者因常被图文并茂的广告吸引,草率签订合同,却不仔细阅读合同,想当然地认为广告宣传的内容应当记载于合同中。
要想避免虚假广告的陷阱,购房者应注意下列几点:
1、自己或委托亲友现场考察,核实其内容。
2、仔细观察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共同使用的设计图,与广告的内容相对比是否相符。若广告中称小区有200平方米的自选商场,购房者就从设计图上找,若有,才可能是真实的。
3、认真研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在签订《房地产认购书》和支付定金前,可以要求提供空白预售/销售合同书,以核实广告内容是否包含在内。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代理商往往利用购房者想当然地以为广告的内容都会写入合同的心理,欺骗消费者。对于广告内容要写入购房合同或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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