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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辅导:对比记忆三大诉讼法(四)
发布日期:2011-05-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十七)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情形

  刑事诉讼:

  1.公诉案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2.公诉案被告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3.公诉案被告人当庭翻供,否认犯罪事实;

  4.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5.其他。

  审理期限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

  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并组织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同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算。

  行政诉讼:无。

  (十八)上诉主体

  刑事诉讼: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3.附民诉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对附民诉部分有上诉权;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刑事判决不服,只能请求检察院抗诉。

  民事诉讼:

  1.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

  2.诉讼代表人;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行政诉讼:

  一审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十九)上诉期限

  刑事诉讼:

  判决:10天(被害人5日内请检察院抗诉);裁定:5天;

  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裁定上诉期限按刑事部分确定期限;原审附民事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按民诉规定。

  民事诉讼:

  判决:15天;裁定:10天;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3种特定的裁定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

  行政诉讼:

  判决:15天;裁定:10天;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3种特定的裁定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

  (二十)二审审判原则

  刑事诉讼:

  1.二审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抗诉范围的限制;

  2.上诉不加刑(检察院抗诉、自诉人上诉除外)。

  民事诉讼:

  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他人利益的除外。

  行政诉讼:

  应当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范围限制。

  二审中,被诉行政机关不得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二十一)二审维持原判的形式

  刑事诉讼:

  裁判。

  民事诉讼:

  判决。

  行政诉讼: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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