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辅导:对比记忆三大诉讼法(四)
发布日期:2011-05-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十七)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情形
刑事诉讼:
1.公诉案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2.公诉案被告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3.公诉案被告人当庭翻供,否认犯罪事实;
4.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5.其他。
审理期限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
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并组织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同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算。
行政诉讼:无。
(十八)上诉主体
刑事诉讼: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3.附民诉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对附民诉部分有上诉权;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刑事判决不服,只能请求检察院抗诉。
民事诉讼:
1.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
2.诉讼代表人;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行政诉讼:
一审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十九)上诉期限
刑事诉讼:
判决:10天(被害人5日内请检察院抗诉);裁定:5天;
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裁定上诉期限按刑事部分确定期限;原审附民事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按民诉规定。
民事诉讼:
判决:15天;裁定:10天;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3种特定的裁定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
行政诉讼:
判决:15天;裁定:10天;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3种特定的裁定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
(二十)二审审判原则
刑事诉讼:
1.二审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抗诉范围的限制;
2.上诉不加刑(检察院抗诉、自诉人上诉除外)。
民事诉讼:
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他人利益的除外。
行政诉讼:
应当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范围限制。
二审中,被诉行政机关不得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二十一)二审维持原判的形式
刑事诉讼:
裁判。
民事诉讼:
判决。
行政诉讼:
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