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时遭抢劫,承运人是否应赔偿?
发布日期:2011-05-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如果在乘车过程中遭遇抢劫,承运人是否应赔偿乘客损失?
这是关于因第三人故意侵权导致承运人违约,承运人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
《合同法》第301条规定了承运人的救助包括救助遇险旅客的义务。第302条规定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除“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303条规定对旅客运输过程中自带物品的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很显然,根据以上规定,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遇险,承运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而对旅客的自带财产遇险,承运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如果旅客的人身受到第三人侵害,由于不存在“旅客自身健康原因”以及“旅客故意、重大过失”等免责事由,承运人应当向受到侵害的旅客承担赔偿责任,而不问承运人是否有过错,而如果是旅客的自带财产受到第三人损害,只有在承运人有过错时,承运人才承担赔偿责任。而事实上在有人抢劫的场合,很难认定承运人有过错。如此,旅客向承运人主张财产赔偿一般得不到支持,而只能向实施抢劫者主张一般侵权赔偿,这对于与承运人形成运输合同关系的旅客来说,其基于合同所享有的权利无从实现,无疑是不公平的。
旅客与承运人只要存在运输约定,承运人就有安全运送的义务。所以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21条的规定,即“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综上所述,承运人应赔偿乘客因乘车遭抢劫而受到的损失,然后向实施抢劫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