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法院司法统计工作
发布日期:2011-05-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统计是反映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并服务于各级领导决策的一个重要性指标。近年来,为提高案件管理水平,确保司法统计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客观反映法院审判工作,东兴市法院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流程管理体系,提高了工作效率,使统计报表从未出现差错,准确率达到了100%。防城港中院、自治区高院历年通报的情况显示,本院报送的司法统计数据从未出现超期报送问题,从未出现漏报、虚报、瞒报、错报、迟报等现象,为各级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现结合该院司法统计的实践经验,对如何加强法院司法统计工作进行探讨。
一、领导重视,是司法统计工作的重要保障
司法统计工作包括数据统计、报表生成及统计分析的编写等工作。是法院工作“链条”上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是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的依据,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党组十分重视司法统计工作。院长直接管,亲自抓,从多方面了解、指导、督促司法统计工作,使我院的司法统计工作向规范、准确和现代化方面发展;重视人员配备,配备了一名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干警专门从事司法统计工作,各庭确定一名内勤负责本庭的统计,形成强有力的司法统计网络;配备专门的微机和打印机,保证司法统计工作与法院信息建设同步发展的步伐。同时对统计员加强培训,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有效地提高了对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的驾驭能力,确保了司法统计报表及时、准确上报。
二、建章立制,是保证司法统计数据准确的有力举措
司法统计要做到全年数字填报真实准确、完整无误,并按时传输上报。建立健全司法统计工作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得力等等,都是搞好司法统计工作的重要措施。一是实行纳入目标管理制度。将司法统计纳入各庭和各部门应完成的共同目标,年终考核时,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扣相应的目标分。二是建立多层次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的制度。为保证结案数的准确现象,该院制定了报结案必须报送法律文书制度,对和解、撤诉等案件也必须报送相关笔录。三是实行定期统计制度。
三、加强分析,是提升司法统计工作层次的根本途径
准确、及时向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司法统计所拥有的数据资源,突出开展司法统计分析这个重点,总结出共性或规律性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一是发挥全院干警的作用,要求信息员、助理审判人员要将审判信息和司法统计数据有机结合起来,利用统计数据发现审判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二是发挥统计人员的作用,除完成每季度及全年各类案件基本特点和显著特点进行归纳分析外,至少完成两篇专题分析。形成司法统计工作由统计员负责,统计分析编写形成以统计员为主,全院其他干警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三是综合利用各种资源,注重资源的整合和多途径利用,利用司法统计数据进行的专题分析,进一步进行理论深化转化成调研文章;将有些理论文章,以数据化的形式揭示一些问题,使调研与统计分析融为一体。
四、科技强院,是实现司法统计信息化的唯一手段
尽管该院在司法统计工作中下了大力气,但仍存在一些不能令人完全满意的地方。一是统计的即时性不够,反馈速度比较慢。手工作业,层层统计汇总,层层上报,不能及时反映实况,这导致了很难及时对有关业务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的结果对实际工作的参考及指导作用大打折扣。二是个别部门没有建立起日常统计机制、制度,而靠突击性统计。这种统计不能保证数据的全面性和真实性,造成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按照这样的数据分析得出的结论也是不可靠的。而克服以上两条,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分析管理网络。根据工作关系和统计分析工作的需要确定司法系统的各科室在统计分析工作中的职责,并形成统计分析管理网络,实现司法统计分析处理高速化、通信传输网络化、信息贮存数字化,形成能够宏观调控、高效规范、管理严密的统计分析信息自动化系统。
作者:李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