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律师,我对各种有关案件的消息饶有兴趣,作为一名主要承办刑事案件的律师,有关刑事案件的报道更加能够吸引我的注意力。
一位叫褚朝新北京媒体人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一起强奸案何以能累死警察》,这题目着实引起了我的关注。褚文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警察“连续 3天3夜不睡地侦察审讯案子”,车轮大战!刑讯逼供!不单我有这样的错觉,网友们在看了此文后也纷纷指责警察车轮大战、刑讯逼供。
褚朝新在文章首先“引用”中新网26日报道,广西南宁市宾阳县警方26日介绍,21日晚,民警吴富让对某强奸案连续3天3夜不眠不休地侦查、审讯,22日凌晨1时,犯罪嫌疑人交待了整个犯罪过程,凌晨3时,吴富让死在自家床上。随后,褚朝新作出了自己的评价:在中国,强奸案肯定算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但绝对重大不到需要一个警察3天3夜不睡觉连续侦察审讯的程度。从广西宾阳警方公布的消息看,此案的作案者只有被审讯的犯罪嫌疑人一个。那就是说,此案已经没有余害,不至于会继续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因此此案应该算不上特别重大。当然,没审出来的时候谁都不知道这个案子是不是极度危险,全世界的案子也都是查清楚后才真相大白的,但我们确实也没看到全球的警察都在连续 3天3夜不睡地侦察审讯案子。 可仔细一看,不对啊,从21日晚到22日凌晨1时,说什么也不能算三天三夜啊?
我善意地以为是褚朝新在引用中新网报道时出现了笔误,连忙用谷歌、搜狗等搜索引擎百度了一下,我才发现,中新网上确实有篇文章,题目是《南宁一民警过劳死连续三天三夜不眠不休侦查审讯》,该文一开始就这样描述,广西南宁市宾阳县民警吴富让,在参加南宁警方部署的“昆仑二号”行动中,因连续三天三夜不眠不休地侦查、审讯,导致他过度劳累死在自家的床上。
给人的印象真的好像是民警吴富让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刑讯逼供,连续三天三夜不让犯罪嫌疑人睡觉。如果这样,吴富让的行为就不单不值得表彰,反而应该追究其违法侦办案件的法律责任。
为了搞清楚“三天三夜”的真相,我有查阅了一些文章,看见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记者魏素娟、通讯员陈国志采写的文章《最后5天,他在办案中度过——追记宾阳县公安局因公牺牲民警吴富让》,文章详细描述了民警吴富让的最后生命历程:
“4月17日他(吴富让)接手办理‘新宾入室抢劫案’后,就没有好好休息过。4月18日上午破了案,下午又接着调查取证,直到19日凌晨2时许才回家休息。19日一大早又起来继续工作。
19日晚,南宁市公安局集中开展代号为“昆仑二号”的社会治安整治行动。吴富让又一头投入行动中,当晚共查处了67名违法犯罪嫌疑人。直至20日凌晨3时许才回家休息。
21日上午10时,吴富让开完会后赶往芦圩派出所开展“4·20强奸案”的侦查工作。来到芦圩派出所后,他立即与民警开会研讨案情。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下午2时许,吴富让和民警成功将3名嫌疑人古某、廖某、谢某抓获归案。接着,他又马不停蹄对犯罪嫌疑人开展审讯。审讯中,同事发现吴富让面色发白,额头还不断冒出冷汗,就劝他回家休息。但是,吴富让摆摆手说,自己熟悉案情,坚持一下就可以了,他还叮嘱民警不要声张出去。吴富让一直坚持审讯完3名犯罪嫌疑人,这时时钟已经指过22日零时。临走前,他还与芦圩派出所所长磨作良握手告别。当噩耗传来,磨作良满含热泪地说:“吴富让走得这么突然,真没想到当晚竟是最后一次和他握手!
22日凌晨1时许,民警韦本祥开车将极度疲倦的吴富让送回家中。进门后,疲惫不堪的吴富让没来得及和妻子多说几句话就一头倒在了床上。妻子心疼地看着他,默默地替他盖好了被子……”
仔细看一下,才知道4月21日下午两点吴富让才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到22日零时审讯结束,不过12个小时的时间,哪里来的“三天三夜”啊?即使按照中新网的说法,是22日1时结束审讯,也不过13个小时,也不能说是“三天三夜”啊!
到此,我终于知道,中新网的文章标题《南宁一民警过劳死连续三天三夜不眠不休侦查审讯》,给了褚朝新误导,或者说是被褚朝新利用了,才有了褚朝新的奇文《一起强奸案何以能累死警察》。
现在,大家都明白怎么回事了吧?民警吴富让确实是“连续三天三夜侦查审讯”,正确的理解是“连续三天三夜在工作”,不是像雷人的标题党传达给人的那种印象,不是“连续三天三夜”搞车轮大战似的刑讯逼供。
做人要厚道,请不要将刑讯逼供的脏水泼向民警吴富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