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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青少年”犯罪现象突出应引起重视
发布日期:2011-03-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据解放区法院反映,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比例有所上升,该院连续两年呈1%—2%的递增趋势。对100起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结果显示98%的被告有上网成瘾、早恋、逆反、厌学、抽烟、酗酒、打架等不良习性;85%的被告很少或者不愿与家长沟通。大部分家长在教育沟通未果地情况下往往采取“围追堵截”的管理方式,即严加管教、限制外出、上学接送等。事实证明,上述做法不仅收效甚微,反而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的逆反心理,甚至造成负面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该院建议“问题青少年”的犯罪现象应引起重视,引入第三方介入教育机制,加强与“问题青少年”的沟通,全方位开展成长教育,使其克服自身心理障碍,走出迷途。

一是在社区建立青少年介入教育中心。社区做为贴近青少年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其优良作用,县级团组织及政府应给予物质上的支持,帮助社区建立介入教育中心。通过集体活动、场所内教育、入户教育、建立跟踪档案、邀请成员单位及相关专家举办讲座等方式对单亲家庭或成长环境较差的孩子给予更多的社会关怀,对家庭、学校沟通不了的“问题青少年”定期开展第三方介入沟通教育工作,对失学、失业、待业的青少年给予就业培训和思想指导,对社区其它青少年开展辅助性成长教育。

二是法院应成为社区青少年介入教育中心的成员单位。法官根据社区的邀请共同参与介入教育工作。同时,法院可以选择“问题青少年”较多的社区做为巡回审判点,定期开展巡回审判,从而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院的诉前调解中心也可对家庭矛盾进行介入式教育,全方位做好家长的思想沟通工作,进而共同做好“问题青少年”的教育工作。法院也可邀请部分问题少年现场旁听一些案件,开展现场式教育。

三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为青少年的成长创造健康的环境。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张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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