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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检察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发布日期:2004-10-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起着积极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使检察信访工作更规范、更有效地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信访”一词始见于1971年《红旗》杂志刊登的《必须重视人民来信来访》一文,首次把人民来信来访作为“信访”,把处理人民的来信来访作为“信访工作”。根据1996年《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的信访工作是整个国家机关信访部门的组成部分,也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检察机关了解社情民意,为民排忧解难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因此,切实做好检察信访工作,是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去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对检察信访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检察信访工作能够更规范、更有效地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近年来检察信访工作的特点

  近年来,随着改革发展力度的加大,经济建设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职工下岗、企业改制、民营企业发展等各类诉讼增加,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社会各阶层利益的调整引起了新的社会问题,随之而来的检察信访工作也大量增加并呈现出以下特点:

  1、信访总量大幅上升。

  随着公民法制意识的增强,民主意识的提高,对遇到的各种矛盾难以处理时,特别是针对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矛盾得不到有效解决时,出于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往往选择到检察机关进行控告申诉的方式和途径。据有关统计数字显示,2000年全国县级以上三级信访部门受理的群众信访总量是1995年的2.1倍。信访特别是涉法信访的大量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2、反映农村干部问题的来访居高不下。

  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农村财务账目不清,村干部为政不廉,村两委班子换届混乱,两委主要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霸道等造成农民上访问题增多。加之有些上访群众因法律知识缺乏,不清楚案件的管辖分工,认为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什么案件都能管,盲目上访,造成到检察机关反映村干部经济问题的信访大量激增。如我院2003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6件,其中反映村干部经济问题的来信来访达17件,占受理来信来访总数的36.3%.

  3、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情况时有发生。

  由于极少数基层行政、司法机关的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负责任,造成当事人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加之少数当事人偏听偏信,要求无理,行动盲目,引起重复上访等情况时有发生。据有关统计数字显示,自去年7月份以来,高检院受理的仅涉法上访案件就达942件,其中长期滞留缠访缠诉的就有309件。大量集体访特别是无序的上访势必会干扰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影响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

  二、对信访问题的一点理性思考

  群众来信来访是我国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阵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是中国政治文明的体现。但无序的上访却对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造成了影响,因此,对于检察信访工作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正确的认识。

  1、来信来访增多体现了公民法制意识的提高。

  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改革开放、文明程度的提高,使得公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越来越强,但我国法律的权威性还没有达到法制发达国家的水平,例如法官的个人素质在一些情况下还无法通过公平的判决得以体现,律师服务业在现阶段还缺乏规范化,从而当无法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时,某些当事人就可能会通过上访、申诉的方式来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同时,从要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实施立案监督来看,同样也体现了公民法制意识的增强。

  2、司法机关执法理念和执法作风的转变,是大量来信来访产生的重要条件。

  以检察机关为例,近几年来,检察机关在执法理念和执法作风上有了非常大的变化。从实施检务公开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实现了从公开到公正的跨越,理念的改变带来制度的更新完善,由此实施的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充分保障律师辩护的制度,申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制度,首办责任制等,给予当事人以充分的人权保护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空间,使当事人能够以更自由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为大量信访案件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3、司法机关内部工作机制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重复上访现象的产生。

  以检察机关为例,近几年信访在不断增加,而检察机关在迅速、妥善处置信访件以及如何做好申诉案件的息诉工作方面有关制度相对滞后。一是没有把息诉列入衡量检察工作质量的标准之一进行检查和考核,检察干警对做好来访人员的解释、息诉工作没有在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及时总结出行之有效的信访接待工作经验,对来访人的接待仅满足于答复处理结果,在法律、道理没有讲深讲透的情况下,当事人带着疑惑不断来访;二是同一来访对象由不同的接待人员多次接待,造成答复内容有差异甚至南辕北辙,导致来访人新问题不断,重复来访;三是各业务部门之间以及业务部门与控申部门之间没有建立或完善良好的信访处理互动机制,相互之间缺乏及时的沟通、配合和协作,以至有些来访对象因检察机关某一部门的法律解释工作没有做到位而反复来检察机关或政府部门上访。

  三、检察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社会的稳定是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和条件,而保持安定祥和的社会气氛和生存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检察职能之一的信访工作,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沿阵地,又是化解信访矛盾的中枢,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检察信访工作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窗口”和阵地。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而产生的诸如征地、拆迁、就业以及执法不公等信访问题,如不能得到及时地解决,势必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由于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信访工作所涉及的又是上述情况中涉及法律、需要用法律调处的问题,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检察信访工作承担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检察信访工作通过认真接受、妥善处理各类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一方面,能够树立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形象和权威性。另一方面,通过息访息诉,平息民愤、民怨、民愁,可以有效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窗口”和阵地作用。

  2、检察信访工作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让人民满意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在检察信访工作中,能否依法处理好群众的控告和申诉,是检验检察工作是否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又一重要标志。实践证明,检察信访工作不仅是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也是平息民愤、民怨、民愁的有效工作载体。检察信访涉及的群众,大多数是出于对社会腐败现象的不满和对司法公正的企盼,人民群众由于各种条件的局限性,往往从自身利益的需求和愿望出发,对某些问题产生不全面甚至偏激的想法,他们在来信来访中往往会将内心的不满进行发泄。检察机关在处理信访过程中,如果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来访群众做到耐心、细心、热心,确保公正,处理得当,就能有效地及时化解矛盾,在密切干群关系的同时,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沾化县村民李某某因不服法院判决,自82年连续12年多次到省检察院上访,今年“两会”召开期间,上访案件由滨州市院交由我院控申科办理。控申科受理该案后,坚持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在息诉上细作文章,与当事人全面查阅了法院的一、二审判决,结合事实,对照法律,帮助当事人澄清了思想上的模糊认识,正确面对判决结果,经过连续多天深入细致的工作,当事人表示今后不再上访,安心生产和劳动,从而成功化解了一起连续12年赴省上访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3、检察信访工作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有力昭示和表现。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当前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就是大局。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关键是要为发展提供一个长期持续稳定的政治环境和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社会稳定是政权建设的一个目标,更是一个政权工作的体现和实际后果,同时也是社会各方面的责任。当前正在开展的“平安山东”建设活动,就是体现发展这个大局的有效载体。不容置疑,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在其中起着积极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如有的信访问题往往会涉及到几个单位的问题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如动拆迁中会涉及开发商、动迁单位、地方政府、公安、法院等单位的经济、行政、审判行为,遇到诸多矛盾集中的集体访、越级访。检察机关信访部门就可以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通过同级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协调,集中处理,积极妥善处理各方面的矛盾,这一作用是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检察信访工作通过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在体现公正执法的同时,有力地昭示了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决心和力量。

  四、做好检察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几点措施和建议

  检察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要求其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维护稳定为主线,以维护司法公正为核心,以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目标,正确履行控申检察职能,通过认真接受,妥善处理各类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努力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对检察信访工作必须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

  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是为了保证国家法制化建设的正常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最终目的是保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把正确妥善处理检察信访特别是涉法上访作为检察机关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作为当前检察机关的维护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克服“信访接待天天做”的无所谓态度,认真接待好每一件上访。

  2、加强对检察信访工作的领导,内外结合,整个社会形成大信访格局。

  检察机关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检察信访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协调,遇到疑难问题进行集体研究解决,形成信访工作全院一盘棋。另外,检察机关的信访工作是全社会信访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应当协调社会综合力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经常性的协作网络,使信访工作能得到各方面的支持、理解和帮助,不断提高当事人的息诉满意率,降低重复来信来访率,从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工作效果,使信访工作逐步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3、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完善和创新信访接待机制。

  一是坚持检务公开,防止信访人因不了解法律而引发越级上访;二是坚持文明接待,对首次受理的控告、举报力求一次成功率,防止重复来访;三是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把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作为联系群众,直接倾听群众呼声,化解重点信访的重要途径,对于检察长接待批办件要及时落实查办,负责督办,并及时做好答复工作。四是对于“集体访”、“告急访”,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处理,优先分流,优先答复”的原则,防止因处理不及时而引发越级上访。五是进一步深化首办责任制。使承办人对首次受理的信访一办到底,负责到底,认真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初信初访的首次办理环节上,努力做到不让信访变来访,不让初访变重访,不让个访变集访。

  检察信访工作要为改革发展大局服务,就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检察信访部门真正成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部门,为“平安滨州”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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