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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审核
发布日期:2011-02-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所需材料



1.《济南市企业职工工伤认定书》;



2.《济南市企业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表》;



3. 医疗病历复印件、门诊处方、住院医嘱单、住院医疗费用明细表、特殊医疗项目审批表、医疗费原始发票;



4. 工伤(亡)兼有民事赔偿的附民事赔偿材料。机动车辆事故造成的工伤,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赔偿协议书。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赔款计算书;



5.需安装辅助器具的,附经批准的《济南市工伤职工残疾辅助器具安装申请表》;



6.有供养亲属的,应附供养亲属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收入证明、户籍证明等);



7.工亡的附死亡证明;



8.领取待遇时提供《山东省济南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专用凭据》及单位开户银行帐户。



经办机构、地址、电话:



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泺源大街57号 86168180 


 
历下区医保办 历下区东港小区23号 86982635



市中区医保办 经八路122号济南大厦六楼 82078668



槐荫区医保办 槐荫区道德北街202号 87123177



天桥区医保办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1号 85872990



历城区医保办 历城区花园路2-1号 88066042



高新区医保办 工业南路28号管委会大厦301 8887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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