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要经过年审?
发布日期:2011-02-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对此问题,《决定》并没有作出规定。但是,为简化行政监管程序,节约行政成本,减少行政相对人的成本负担,对经过许可列入名册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可以不实行年检注册。但是,司法行政部门不会因此放松对鉴定人和机构的日常监管,如发现有违反《决定》第十三条和将来司法鉴定管理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行为,随时、即时依法查处;同时,按照《决定》第六条的规定,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有义务定期更新名册,切实保证当事人和侦查、司法机关得到优质、高效和客观、准确的鉴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