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船员工作时间发病死亡,律师代理获赔8万美金
罗军民律师
被代理方:印尼船员RACHMAT UMAR HASAN的近亲属
代 理 人:罗军民律师
代理结果:8万美金和解
代理难点:职员工作时间发病死亡是否能得到赔偿
涉外海事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及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
案件介绍:
印尼船员RACHMAT UMAR HASAN自2008年1月受聘于上海××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3月23日,RACHMAT UMAR HASAN在甲方所有的海船东亚6号轮(M/V Dong Ya N0.6)上工作时因病(或意外事件)死亡,此事件发生在韩国釜山海域。印尼船员RACHMAT UMAR HASAN的近亲属为索赔诉讼,通过印尼驻中国上海领事馆委托罗军民律师代理其有关RACHMAT UMAR HASAN因病死亡索赔。罗军民律师接受委托后,根据案件涉及印尼、中国、韩国及上述三国对案件的管辖权、法律适用及赔偿标准差异的特点,力促双方和解。经过罗律师与上海××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多次沟通,最终于2010年9月12日达成一次性赔偿的和解协议,东亚6号轮管理人上海××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总计赔偿RACHMAT UMAR HASAN近亲属8万美金。本案未经诉讼程序,在罗律师的努力工作下得以和解的方式圆满解决,印尼驻中国上海领事馆官员及当事人家属对罗律师的高效工作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