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不同于单位责任限制
发布日期:2010-12-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和旅客运输合同法中,都有关于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或称单位责任限制制度的规定。
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虽然名称相似,但却是两种不同的责任限制制度。
承运人的责任限制是承运人针对某件或某单位货物的最高赔偿额。或对每位旅客或每件行李的最高赔偿额。
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则是责任限制主体针对某次事故引起的全部赔偿请求的最高赔偿额。
二者在限制主体、限制数额、责任限制丧失的条件以及适用情况等都有许多不同。
不过,这两种责任限制制度也可能同时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