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苏北来苏州打工的小郭那天很顺利的找到了一份比较满意的工作,单位通知他先体检,合格的话明天就可以正式上班工作了。下午体检结果出来了,完全合格!想想自己技校还没毕业就这么顺利工作可以挣钱了那个兴奋就别提了。晚上,自己一个人没事,想想自己孤身一人来苏州打拼,明天就工作了,不能亏待自己,好好喝两盅庆贺一下。于是来到新庄附近的小饭店,要了两个小菜儿,一瓶“洋河”牌白酒,不知不觉一瓶白酒下肚了。酒足饭饱,小郭还沉浸在白天的兴奋中,又看了会儿电视,看看已经晚上10点多了,明天还要上班,就骑上电动车晃晃悠悠的回暂住地。在经过新庄立交桥底下的转盘快到黄家庄的一个三叉路口时,夜深人静,忽然看到从寒山桥过来一个女的,孤身一人。小郭突发奇想,今天喝酒花了几十块钱,反正没人,就一个女的,好对付,把喝酒的酒钱抢回来,说不定还有桃花运!就这么定了。小郭把车往桥墩上一放,晃晃悠悠迎面走了上去。一把拉住女人胳膊,硬是把她往路边的绿化从里拽,一边喊“抢劫”。绿化丛有铁丝,把两个人都绊倒了,小郭爬起来,顺势把女的胳膊往地上按,女人本能的开始挣扎,并呼叫“救命”。小郭怕呼救引来路人,赶紧卡住女人脖子,对她说“你不要叫,我劫财不劫色”,一边拿出口袋里德钥匙,用钥匙的尖顶住女人后背,“我抢劫,你不要动,我手上有刀的。”女人估计怕了,从身上拿出一把钱交给了小郭,小郭随手放在了外套左边的口袋了。小郭平时酒量就不行,一般也就是两瓶啤酒的量,今天喝干了一瓶高度白酒,这会风一吹,酒劲上来了,也顾不上女人,起身呕吐好几次,后来就迷迷糊糊睡着了,再后来,似乎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再后来似乎看到了警察,再后来,据说在派出所长凳上一觉睡到第二天上午10点才醒。
原来,女的是下夜班的女工,平时都是单位的车送她们到嘉业阳光成下车后再走一段路回家,一般是老公接她回家。那天下小雨,老公稍微晚了,就一个人慢慢走回去,反正没多远,路上也会遇见的。当小郭呕吐的空挡,女人偷偷按了老公的手机,大声说“大哥,求求你放了我吧!”老公听见老婆声音,知道出事了,一路小跑,寻路找去,看到老婆在草丛边上瑟瑟发抖,一个男的已经不省人事,赶紧报警,一会儿警察来了,一块儿把小郭扭送到派出所,小郭实在是醉得太重了,警察笔录没办法做,小郭已经进入梦乡了。后来,警察从小郭衣服里搜出了女人给他的钱,数一数,共计40元人民币。
再后来,小郭哥哥找到了律师,法院判决小郭犯抢劫罪名成立,鉴于其醉酒后实施犯罪,主观恶性较清醒时所实施为轻,该情节在量刑时应予以考虑,判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
真可谓:一时冲动酿苦酒 高兴过度进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