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申请人携下列资料按①②③……的顺序办理:1.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2. 机动车行驶证;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5.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