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提交资料)
(一)行驶证;
(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回执。
办事流程
Ø 牌证岗:审核资料,打印委托核发通知单,签注行驶证,留存根
Ø 牌证岗:凭委托通知单回执发放牌证
Ø 档案岗:复核、归档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责任部门 省、设区市车辆管理所
办事地点 国产机动车、进口机动车到省、设区市车辆管理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