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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园区注册资金是否可以分期到位?
发布日期:2010-1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内资公司注册资本可在办理营业执照后两年内分期缴付。具体规定为:在设立时的出资应不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0%,且不得低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其余部分在成立之日两年内缴足。

外商投资企业成立后,应依据章程约定交纳注册资本。章程约定一次性缴足的,应在半年内将注册资本全部一次到位;章程约定分期缴付的,应在企业设立之日起三个月内入齐15%,其余部分两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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