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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进口保健食品向境内转让产品注册申请申报资料项目要求
发布日期:2010-11-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除按国产保健食品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提供申报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由境外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境外生产厂商委托境内的代理机构负责办理注册事项的,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原件以及受委托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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