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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是创造良好外商投资软环境的重要保证
发布日期:2005-09-2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公证作为国际通行的司法证明制度,是外商投资软环境的重要内容,在对外和国际交往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首先,公证服务是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公证制度起源于罗马共和时代,在4世纪时,就已在罗马帝国广泛流行。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到 15 世纪,公证机构成为国家机关,公证人的活动也取得了立法的确认。到19世纪,法国颁布了公证人法,其后,比利时、意大利、德国、日本等国家也都陆续实行了公证制度。经过上千年的积淀,公证意识已成为西方国家公民的重要社会意识,公证制度也成为发达国家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在对内对外的交往中起到重要作用。对外开放首要的标志是大门打开,各种市场行为、行政行为、法律行为等都必须与国际惯例相一致,只有这样,我们的开放才有成效,这使得包括法人、公民乃至管理者和决策层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均置身于平等竞争、唯法为上保障权益、赢得信誉的国际大市场的法制环境之中,使得投资者具有安全感、平等感和信任感。作为投资环境中的法制环境,公证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方面,尤其是当前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世界贸易规则、国际私法、外国民商法律等,都与公证法律法规相对接、相对应。建立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公证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的迫切需要,更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迫切需要。作为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公证事业在改革开放、发展经济中应该担负起重要历史使命。

    其次,公证服务是涉外服务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公证作为司法证明手段,具有“沟通、服务、公证、监督”的独特职能,托于域外和港澳台的法律效力,公证工作在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表现在:

  1.通过办理担保书、授权书、企业章程、政府有关部门批示及公证,可以为引进外资提供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有关证明;通过办理合资、合作、融资租赁合同等方面的公证,能够引导、督促中外双方当事人签定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合同;通过为外资企业办理开办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公证,可以运用公证的监督职能,督促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使双方的权利义务建立在真实、合法、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

  2.在受理对外出口业务时,公证机关可以为其办理营业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资本注册、资产负债表等方面的公证,以使贸易双方增进了解,确保买卖成功。为使我们的商品顺利打入国际市场以及享受国际上的某些优惠待遇,公证机关可以为其办理商品产地、质量、商标、专利等方面的公证,以制止不法商人销售假冒商品冲击海外市场,维护企业和国家的经济利益。

  3.通过办理中外各方签定的各种技术验证、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合同公证,可以帮助完善合同条款,以明确责任,预防纠纷;通过办理我外派人员的有关身份、学历、经历等证明,可以为输出人员顺利进入有关国家提供方便。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方企业向海外扩张的频率越来越大,近几年我市先后在俄罗斯、柬埔寨、贝劳等几十个国家设立了境外企业或办事机构,我们都按照国际惯例和相关国家的要求,提供了经过公证的有关文书,保证了企业的顺利注册。

    三是公证服务程度是检查检验一个地方投资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准。一个地方的投资环境,主要是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硬环境和以工作、生活、服务、法制环境等为主要内容的软环境构成的。对于像威海这样的城市,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建设日臻完善,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已近尾声,决定投资环境优劣的主要标准也就体现在软环境建设上。作为确立和调节经济、法律关系,避免经济纠纷、减少诉讼的重要中介组织,公证事业在对外开放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功能作用。譬如,在中国和韩国建立外交关系前的1990年9月,中韩双方决定以民间形式,开通中国威海至韩国仁川的海上客货航线。在首航仪式即将举行的前几天,中方要求韩方尽快将投资额汇寄威海总部,但按照韩国外汇管理规定,向中国境内汇款,必须提供中国公证机关出具的美元帐户公证书,否则不予汇款。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威海市公证处主动参与,立即展开审查、调查和核实工作,及时出具了具有涉外效力的公证书,保障了款项的及时到位和首航仪式的如期举行,从此也揭开了中韩两国经济、技术和人员往来的历史新篇章,公证工作也为中韩友谊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回顾20多年的开放历程,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对外开放程度较高、外向型经济发展较快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包括公证服务在内的各项软环境建设及时到位。威海市公证处自一九八八年三月成立以来,办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近2万多件,发往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全部发生域外效力。我市前段时间出现的十几起久拖不决的涉外纠纷,绝大多数是由于缺乏公证而造成的。实践证明,对外开放程度越深入,公证服务领域就越广阔;对外开放主体越复杂,公证服务的需求就越迫切;对外开放范围越扩大,公证服务的层次要求就越高。在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公证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问题,而是如何加强如何提高的问题;不是解决当前开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的权宜之计,而是事关开放命运和经济发展的长远大计;不是一个单纯的司法行政问题,而是事关开放大业的经济问题、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

郭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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