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
发布日期:2010-09-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规定,加班费应以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有些单位仅以职工基本工资来计算加班费是不正确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所有劳动者的收入。
相关法律知识
»
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以什么为计算基数?
»
培训期间工资是否为计算违约金基数
»
差旅费可否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
培训期间工资是否为计算违约金基数
»
不定时工时制的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
»
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是什么意思?
»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
享受伤残津贴的条件是什么?如何计算数额?
»
工伤人员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计算数额?
»
如何计算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加班加点?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