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为国家法治呐喊是中国律师的天职!作者:律坛怪侠杨金柱
为国家法治呐喊是中国律师的天职!
——杨金柱十八评重庆匿名博客评论和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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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毛在我的博客里评论和留言,指责金柱律师是收了黑社会的钱或者是为了个人名利而在网上呐喊。
金柱律师在此严正告诉重庆五毛:金柱律师既没有收重庆黑社会一毛钱,也不是为了个人的一已名利,而是为了国家的法治在呐喊!
为国家法治呐喊是中国律师的天职!
一、 历史一定会记住2010年的夏天
2010年的夏天只是历史长河中的一瞬间,但由于一些偶然和必然发生的事情,历史一定会记住这一个夏天!
2010年7月1日,最高法院正式施行两个证据规定:《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天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9周年的纪念日。
2010年7月27日,一个真正的中国律师朱明勇冒着巨大的风险,在互联网上公布了“重庆打黑第一案”樊奇杭被刑讯逼供的证据,给中国司法界投下一颗深水炸弹,掀起了一朵小小的浪花。
2010年8月22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韩嘉毅律师代表全国律协刑委会发出“全国律协刑委会密切关注朱明勇律师的”声音,肯定了朱明勇律师取证的方式方法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违反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的要求。
2010年8月22日,包括律师、学者、作家、记者在内的一群公民致信两高:《敦请最高人民法院对重庆樊奇杭涉黑一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公开信》、《 敦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立即对重庆打黑运动中的刑讯逼供问题依法调查的公开信》。
2010年8月26日,中国律师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颁布三十周年纪念日。17万律师在思考已经走过的三十年的道路,更多的是展望未来的三十年:中国律师应该成为社会发展的主力军!
2010年9月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不被任何干扰所惑继续推进改革开放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
2010年的夏天,是结束前面30年的终点,又是开启后面30年的起点。中国的历史一定会记住这个承前启后的不平凡的夏天!
二、 中国律师的整体绵羊化状态使中国律师业走向穷途末路
中国目前的司法环境已成为一个大瓷缸。在一个法官、检察官、警察大面积腐败的司法环境里、在一个法律人不信仰法律而崇拜权力和金钱的司法环境里,中国律师又岂能独善其身?!
如同中国官场的“逆淘汰”一样,中国律坛的“逆淘汰”也从十几年前就开始了。中国律师中许多敢于向公权力说“不”的律师在体制内成为“叛逆者”、“刺头”、“不稳定因素”,在公权力的多方挤压之下,这些刚正敢言的律师们要么被毁掉,要么选择沉默。
趋利避害是所有人的本性,中国律师也不能例外。中国律师们的趋利避害导致中国律师们一步一步退让,以致退到今日无处可退!整体绵羊化的中国律师业已走入穷途末路。
中国律师业已走入穷途末路不是金柱律师的杞人忧天,而是有以下铁的事实为证:
其一、中国律师想做公权力的奴仆而不得
尽管中国律师已经整体绵羊化,但仍然得不到体制内的信任,律师被打、被抓、被判刑的事情时有发生,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中国律师是严加管束再接着严加管束。想做公权力的奴仆而不得,中国律师的悲哀已到了何等的程度!退一步说:中国律师就算是能够安稳地做公权力的奴仆,中国律师也只能是自掘坟墓。
金柱请问17万律师同仁:自世界现代律师制度建立以来,有哪一个国家的律师是依附权贵而生存和发展的?
其二、中国律师想做私权利的斗士而不能
在政治大于法律、和谐大于法律、权力大于法律、人情大于法律、金钱大于法律的司法环境下、整体绵羊化的中国律师们已经丧失了做私权利的斗士的土壤。草根百姓应该是中国律师们的衣食父母,但趋向于金钱、屈服于公权力的中国律师已经丧失了衣食父母们的信任。草根百姓们被侵权后的第一时间所想到的是通过公权力渠道讨回自己的公道,而不会想到聘请律师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其合法权益。
想做公权力的奴仆而不得,想做私权利的斗士而不能,中国律师在这种毫无退路的夹缝中还能生存多久?面临穷途末路的中国律师们而不警醒,这才是中国律师们的真正悲哀!
三、 中国律师们应该为国家法治进步而呐喊
尽管中国律师由于趋利避害的本性而变得整体绵羊化,但相对于公检法而言,中国律师这支17万人的队伍,除了极少数害群之马以外,绝大多数仍然是法律的坚定信仰者,是忠于法律、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队伍。中国要建设法治国家,必须要高度重视和依靠这一支队伍。
中国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动摇国家政权基础的地步,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司法正义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阐门,这道阐门失守,整个社会丧失正义,所造成的后果必定是温总理所说的“人亡政息”。
金柱律师思之再三:中国律师既然不能在当前中国司法腐败的大环境里独善其身,只身突围完全是纸上谈兵而变得不可能,中国律师的路在哪里?中国律师还能够自我救赎吗?
金柱律师的答案是:只有在中国政治环境、中国司法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的社会大环境下,只有在建立真正能够实现依法治国的体制下,中国律师才能够和公检法一起突出重围、得到救赎。这一结果的实现不是金柱律师的个人梦想,而是现实的需要和历史的必然。它符合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
作为在野法曹的中国律师手中没有权力,但我们有坚定的法律信仰、有忧国忧民的传统思想,在不可逆转的改善中国政治环境和司法环境的道路上,呐喊,将成为中国律师所采取的主要方式。
中国的脊梁鲁迅先生说过: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金柱律师在此向17万中国律师同仁呼吁:
呐喊吧!我亲爱的17万同仁,你们的呐喊将能有效地改善我们自身的执业环境!你们的呐喊将能有力地推动国家法治前进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