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 |
起源学说 |
1.神创说:奥古斯丁 2.暴力说:韩非 3.契约说: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法学家。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 4.发展说:人的发展和精神的发展(黑格尔) 5.合理管理说:塞尔茨尼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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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根源 |
私有制、阶级和社会发展 | ||
产生标志 |
国家产生;权利义务观念形成;法律诉讼和司法出现 | ||
原始规范 |
产生方式;反映的利益和意志;保证实施力量;适用范围 | ||
产生规律 |
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 | ||
从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 |||
法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浑然一体到法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分化、法的相对独立 | |||
【考点分析】 |
1.法起源的各种学说 2.区分法产生的根源、标志和规律 3.法产生早期,习惯法占主要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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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 |
法的历史类型 |
根据经济基础和阶级意志不同对法进行的分类 社会基本矛盾是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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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法 |
带有资本主义因素法:商法的兴起;罗马法的复兴;资本原始积累的法律出现; 宪法性法律的开始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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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资本主义:个人利益本位 | |||
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利益本位 | |||
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利益本位 | |||
法系 |
根据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进行的分类 | ||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区别:历史传统;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渊源;法律分类;诉讼程序;法典编纂;其他 | |||
【考点分析】 |
掌握法系、法的历史类型、法律体系的分类标准 | ||
法的继承 |
含义 | 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的延续和继受 | |
根据 | 社会生活条件历史延续性;法的相对独立性;法是人类文明成果; 法的发展历史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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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法律术语、技术、形式;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规定;反映市场经济规律的原则和规则;反映法的一般价值的原则 | ||
法的移植 |
含义 | 一国对同时代其他国家、地区法或国际法的吸收和借鉴 | |
理由 | 社会和法的发展的不平衡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法制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 | ||
类型 | 相同或相近发展水平国家之间;落后国家直接采纳先进国家;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和全球化 | ||
法的 |
当代中国的法传统 |
1.马克思法律思想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2.西方法律制度和思想;3.中国古代法传统 | |
中国古代法传统 |
1.礼法结合、以礼为主;2.强调家族秩序;3.天理和情理,4.追求无讼。 | ||
法律意识 |
法律意识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法律文化最深层次的内在因素。 | ||
法律意识分类 |
法律心理。例如,湖北谚语:“官司打一台,争气不争财” | ||
法律思想体系。例如,法治理念 | |||
二者关系:法律思想体系引导法律心理;但不能完全脱离法律心理。 | |||
法律意识意义 |
1.法演进中,传承思想和知识; | ||
2.法创制中,利于发现社会的法律需要; | |||
3.法实施中,指导执法、司法和守法。 | |||
法的 |
含义 |
与现代化的需要相适应的、法的现代性因素不断增加的过程 | |
分类 |
内发型和外源型(被动性、依附性、反复性) | ||
中国 |
由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 | ||
由模仿大陆法系到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 |||
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动型,但由于法律的社会基础不稳定,以致容易形成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其作用比较有限 | |||
法律制度变革在前,法律观念更新在后,思想领域斗争激烈。 | |||
【考点分析】 |
1.中国古代的公正观和调解观:“勤于听讼,善已,然有不必过分皂白,可归和 睦者,则莫若亲友之调处。盖听断以法,而调处以情;法则泾渭不可不分,情 则是非不妨稍借;理直者既通亲友之情,义曲者可免公庭之法,调人之所以设 于《秋官》也”。结合现代调解制度的相关材料,分析调解制度的意义。 2.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一定不要全盘否定。 3.结合中国法现代化的特殊性和法律意识的意义,综合分析法治理念的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