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指导:法的传统
发布日期:2010-05-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法的传统与当代中国法的传统
(一)法的传统与法律文化
1、法的传统是指世代相传、辗转相承的有关法的观念、制度的总和。
2、法律文化分为法律设施、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三个层面。
(二)中国法的传统
二、法的传统与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最内在的深层次困素。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法律意识可以使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得以延续。法律意识本身在结构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法律心理(感性认识)和法律思想体系(理性认识)。法律意识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主要作用:
1、在法的演进过程中,法律意识起着传承人们关于法的思想、观点和知识的作用。
2、在现实的法律创制过程中,法律意识也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3、在法的实施过程中,法律意识同样具有重要作用。
二、西方国家两大法系
法系是指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做的分类,是具有相同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某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法系划分的理论依据主要是法的传统。
(一)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英国法系,是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的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英美法系首先起源于以判例形式出现的普通法。
(二)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系、罗马一德意志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三)两大法系的区别
1、法律思维
2、法的渊源
3、法的分类
4、法典编纂
5、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