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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建设
发布日期:2009-12-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论文关键词:地方志  法制化建设

  论文摘要:实现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 ,保障地方志工作持续、稳定、顺利发展 ;有利于修志工作中矛盾和问题的解决 ;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为建立全国地情信息网络化和信息资源共享打下基础

  首届地方志工作完成以后,人们对修志工作经验进行总结的同时,对续修地方志工作的理论、方法及其管理形式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可以说这种讨论对我国地方志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笔者现就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建设谈几点自己的看法,与方志界同仁商榷。

  一、 地方志工作的经验告诉我们,解决修志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地方志工作的发展和创新,就必须重视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建设

  人们对全国首届修志经验进行总结时,普遍认为地方志工作顺利开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认真落实“一纳入,五到位”和坚持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工作方法。由于各地对其落实程度不一,导致了全国首届修志成果良莠不齐,同时也影响了续修工作的顺利开展。一些地方出版的地方志书粗制滥造,对地方情况的记述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既浪费了人力、财力,又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了对历史负责,在续修地方志工作的讨论中,许多人提出了重修的观点。所以,要使地方志工作健康、全面发展,使“一纳入,五到位”和“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工作方法落到实处,解决修志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就必须重视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只有这样,才能规范地方志工作中的操作程序,使一些地方在修志工作中采用的短时间突击式、个人承包式、闭门造车式等等不良修志方法得到改正,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科学、规范的地方志工作法,保证地方志书的质量。现在续修地方志工作在全国各地已经全面展开,为了使地方志工作不走老路,从地方志理论、工作方法、管理措施等方面有一个新的发展,实现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是一个重要的保障。

  另外,地方志工作实现法制化,不但能促进地方志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同时也能推进地方志的发展和创新。一个科学的管理制度,是一项事业发展和创新的温床。由于地方志工作历史发展的原因,要使这一工作与社会的发展相融合,对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加强法制化建设也十分重要。

  二、充分认识实现地方志工作法制化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续修地方志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

  从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来看,实现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与全社会法制化建设的步调是相一致的。改革开放多年来,中国的法制化建设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地方志工作作为一个传承历史文化、服务社会建设的重要工作也必须有相应的法制法规制度相制约。在法制化的条件下,才会推进地方志工作的健康发展和新一届修志工作的顺利讲行.

  (一)实现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为规范地方志工作操作程序的科学化服务。

  首届修志工作中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地方志工作的操作性不规范,许多修志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有关规定,加之地方志管理机构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社会各部门对社会性的修志工作不能进行积极有效的配合,对修志部门提供的资料缺乏一定的系统性和科学性。许多部门和单位对涉及本行业的历史性资料收集和整理不及时、不科学,资料的遗失现象比较严重。修志机构采集资料的途径不畅,资料来源缺乏必要的保障。一些修志工作者又缺乏对本职工作的正确认识,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地方志工作和修志成果的质量。实现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就能在全社会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地方志工作机制,从地方志工作的资料来源、资料整理、志书编纂和审定、志书的出版和发行等一系列工作进行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每一个社会单元不但有义务为地方志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同时也有权享受全社会的地方志资源。[(二)现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在全社会营造地方志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促进地方志文化的发展和创新。

  首届修志工作中表现的矛盾和问题,归根到底是人们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问题。从领导到群众,对这项工作都缺乏一个全面和正确的认识。在一些地方,领导们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直接影响了这项工作的开展和修志成果的质量;社会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也严重制约着地方志工作的发展空间。从建国初期半途而废的修志工作到80年代之后的修志工作,都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

  实现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首先从制度上对这项工作有了必要的保障,同时也为其发展创造了条件。通过宣传《地方志工作法》在全社会营造地方志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使人们普遍认识到地方志工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形成全社会对地方志工作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促进地方志文化的发展和创新。

  (三)实现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为地方志机构的健全和完善以及修志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服务。

  首届修志工作完成之后,全国的地方志系统不同程度地出现一种普遍现象:基层修志队伍逐渐解体,修志人员开始跳槽流动,修志工作一时不知所向;续修工作基本上只停留在政府机构下发的文件上。实现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就会使地方志的工作机构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使修志队伍得到稳定和发展。为修志队伍的建设和培养设立专门的学科和机构,使地方志文化得到发展和创新。另外,随着地方志工作法制化的建设,为地方志工作者创造一种研究地方历史和学习的社会环境,为地方志工作创造一个培养新人的途径,使地方志文化这一中华民族的特色文化得到发扬和光大。

  三、认识地方志工作法制化的现实意义,为实现全国地情信息网络化和信息资源共享服务

  社会的发展已经进入了多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为了使地方志能科学、系统全面地反映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使地方志的时效性更强,实现地情信息的网络化建设已是时不我待。现在,人们对地方志工作服务社会的功能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发地方志这一文化资源就成了地方志工作者历史责任。

  如何实现地方志工作的网络化,最关键的问题是寻找地方志文化与网络化现代技术的结合点。这就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相配合,需要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相协调。实现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就会促进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科学有效的地方志工作为地情信息的网络化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全社会就会支持地方志工作。目前,一些省市已经开展这项工作。而且地情信息的网络化为地方的经济、文化建设已产生积极的作用。如果能使全国各地的地情信息实现网络化,使不同地区、不同省市的人们能相互享用彼此需要的地情信息,这不但有利于地方志文化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发挥了地方志文化服务社会的功能。

  总之,实现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是地方志发展到今天实现发展和创新的需要,也是社会对地方志工作提出的要求。地方志文化反映的是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当全社会都在倡导和实现法制化,地方志工作就不能站在法制化之外,所以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必须抓紧进行。不久前,河南省建立了一套地方志工作法,它的建立为河南省的地方志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我们要借助这一经验,促进全国性的地方志法制化建设。池 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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