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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书(准许或不准撤诉用)
发布日期:2007-05-0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原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写明准许或不准撤诉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准许撤诉的,写: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二、不准撤诉的,写:

  “不准原告×××撤回起诉,本案继续审理。”〕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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