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如何搞好司法调解
发布日期:2009-09-03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一、什么是调解?
先讲两个小案例。
案例一,2007年,有一个妇女第二次到法院起诉离婚(因为第一次起诉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而被告男方脾气非常倔犟暴躁,几乎是个“汽油桶”,遇火就会爆炸似的。开庭前,这男的叫道:“批林要批孔,斩草要除根,谁判我离婚,我就杀谁家人!”对于此案,作为审判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能轻意下判吗?——此案后经审判人员反复多次做工作,同时深入到被告(男方)家里做其父亲及家人工作,最终,由女方出资3000元作补偿给男方治病而调解离婚。结案后未出现意外情况。
案例二,庐山区法院受理一起一台胞起诉十里乡黄土岭村欠款纠纷一案。由于台胞投资后,黄土岭村未按合同约定将工程给台胞,最后台胞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黄土岭村返还原告台胞15万元投资款。先后几年了,由于黄土岭村无款返还,几年也只还了几万元。事隔数年,台胞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找到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江西省九届委员常委、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常务理事、江西省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何某,何某来到九江,找到九江市政府一名副市长,副市长在材料上签字,要求必须立即付清此款,以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进行。此事非常棘手,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原告)来头大,一方面村里无款可付,加之市长批了字,问题就必须解决。双方在协调时各持己见,分歧很大,法官建议双方面对现实,但案件必须及时执行。如何执行,请双方再认真协商,互商互谅。经再三做工作,最终方愉快达成和解协议。
由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所谓调解,是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在其他机构或个人根据事实和法律的居中调和下,互谅互让,达成合意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我国的调解,根据主体(主持者)的不同,分为司法、人民、民间和行政调解四种。今天我们主要讲有关司法调解,有的也含有其他。
什么是司法调解呢?——司法调解也叫诉讼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当然包括陪审员)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自愿就各种争议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并由法院监督执行,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
我国的司法调解曾被认为是植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枝奇葩”和“东方经验”,作为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有效途径,其实质是人民法院按照自愿、合法原则,通过诉讼程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一种结案方式。我国民诉法第9条对民事案件,刑诉法第172条对刑事自诉案件,以及行政诉讼法第67条对行政侵权赔偿诉讼的调解都作出了规定。
我国较早的司法调解就是“马锡五审判方式”。马锡五是1943年3月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以后,采取巡回审判,田间地头就地开庭,依靠群众,深入调查,运用审判和调解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审结一些缠诉多年的疑难案件,减轻了人民讼累。他审理案件方式受到人民群众交口称赞,被誉为“马锡五审判方式”。此后成为中国基层审判工作的一面旗帜。
二、搞好司法调解应具备的几个方面。
(一)良好的文化素养。人们常说,是谷要打出米来,是话要讲出理来。要讲理,会讲理,必然要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比如,说庐山仙人洞风景美,不一定非用“美”字不可。毛泽东同志以“暮色苍茫看劲松,乱云飞渡仍从容,天生一个仙人洞,无限风光在险峰”来表达。李白说庐山瀑布美,他不说美,而是用“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首诗来说明。我们说,九江的人民陪审员好,好,好,很好,特别好,那究竟有多好,好在哪儿?你总不能像赵本山演小品那样——好,奥运会好,接着是自己拼命鼓掌。说九江的人民陪审员好,第一,长得帅。男的虎背熊腰,彪挺大汉;女的眉清目秀,丰满漂亮。第二,智商高。不仅会说,而且能干。第三,财富多。存折现金,鼓鼓囊囊。第四,品德好。别人有难,慷慨解囊,一捐款就是几十甚至几百万。这样以来,给人的印象是——九江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不仅长得好,而且智商好;不仅财富好,而且品德好。这样的好,让人口服心服。另外,主持调解的人员,一定要善于表达。怎样才能做到善于表达,我认为,调解的人首先自己应该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人们常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个理是要通过嘴巴讲出来,茶壶倒饺子,有话说不出可不行。
(二)高度的社会责任。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当前提倡社会和谐,稳定压倒一切,更何况今年是建国60周年,维护社会稳定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举国上下,各级党委政府再三强调讲政治效果、经济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胡锦涛总书记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温家宝总理说,全国每人一点小问题,乘以13亿那就是很大很大的问题了。
维护社会稳定更是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义不容辞的职责。如德安法院的法官们就很讲职业道德。他们在审理原告河北故城县柳金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时,开始柳金轩很耽心德安法院搞地方保护。后来他抱着试试看的忐忑心情来到该院。8月的一天,烈日当头,气温炎热,法官们为确保柳的利益,根据当事人保全申请而先后跑了多家银行,就是查不到被告存款情况。大半上午过去,法官身上汗流夹背,衣服湿透。但我们的法官仍不“死心”,他们来到派出所,查询被告妻子的身份证等基本情况。随即又赶到银行进行查询,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查到被告家里的存款并予冻结。办案过程中,法官们非常清政廉洁,当事人很是感动。后此案得以迅速调解结案。柳金轩给该院寄来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
“我叫柳金轩,24岁,团员,系河北省故城县人。于2006年7月底在贵县碰到欠账不还的难事,我向贵院申请了财产保全,8月2日上午,执行人是贵院民一庭余法官和张法官二人。上午十时四十分办完手续后,二位法官冒着37℃的高温去工作,时间很快超过中午十二点了,汗水湿透了衣服,依然还坚持着工作,我们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像这样的法官才是人民的好法官。这时已经下班的熊庭长又亲临现场,关心同志,指导工作。中午一点多,余法官、张法官还在忘我的工作着,这时我们想到,什么是人民的公仆,什么是人民法官为人民,在他们的身上体现出来了。并且他们废寝忘食的工作精神,也充分体现了二位法官的本身素质。下午一时多事情告一段落后,余法官让我们回宾馆休息时,我们看到的是汗水淋漓的余法官,一身正气,满脸的诚恳,我们非常感动,午饭已过,晚餐不到,我们紧紧握住余法官的手不放,请求吃点便餐,却得到的答复是‘你们在外也不容易,我们也有纪律。’这句平常再不能平常的话,此时此景,像是一声惊雷,振撼着我们的心,他们有忘我的工作精神,有装着老百姓的广阔胸怀,有公证执法不护短的侠骨义胆,有拒腐奉公的廉洁精神,余法官的话既平凡又伟大,实际行动更让人敬重有佳,在我们的‘纠缠不休’坚持吃点便餐时,二位法官经直去了一家小面馆,一碗清汤面了事,还要坚持自己付款,这种精神难能可贵。在贵院领导下培养出来的法官,如此高质量、高水平,我们老百姓深表感谢!这种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值得发扬光大。因此,请求贵院给予二位法官表扬鼓励。
我们还想通过组织或媒体逐级反映,以‘德安法院的好法官或一碗清汤面’为题做成文章,激励更多的人学习他们的这种精神,使他们的精神发扬光大。”这真是,德安法官讲道德,执法为民美名扬。口碑胜过金银杯,百姓法官均欢畅!
再如彭泽法院曾受理一起芙蓉农场诉19户农民承包合同欠款纠纷一案。该19户未能按合同及时付清承包款。当19户农民接到原告诉状时,有的要找农场领导拼命。针对此情,法官们不是简单审判此案,而是全面了解案情,到实地察看究竟。了解到发包方未能及时修善供水设备,因而导致部分承包户不及时交承包费。为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法官宣讲法律做工作,农场方面同意对供水设备进行维修,确保供水畅通。19户农民也同意交纳承包费用。此案涉及人多,开始矛盾激烈,并有闹事的可能。经调解做工作,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妥善处理。现在大家仍然和睦相处。彭泽法院在平息矛盾,解决纠纷,稳定社会上作出了积极努力。真可谓,彭泽法官是好样,为民服务记心上,顾全大局办好案,充分体现责任感。
庐山区法院调解率达百分之七十三,今年获全国先进.为稳定社会作出了努力……
(三)熟悉的法律知识。
人们常说“熟能生巧”。作为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对法律法规一定要熟悉。如一位老太太指责法院——我儿子欠钱你们凭什么判我儿子坐牢?法官毫不加思索地说出刑法313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再如一妇女问法官凭什么拘留我丈夫?法官说,民诉法102条第1款第6项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罚款、拘留、甚至判刑。
还例如,有一老爷子问:“你们凭什么判我儿子儿媳离婚?”法官立即回答:“婚姻法第32条第2款有明文规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老爷子接着问:“你们知道他们感情破裂了?” 法官回答:“感情破裂与否,看五个方面,①婚姻基础;②婚后感情;③离婚的原因;④有无和好可能;⑤离婚的社会后果。”接着,法官将当事人的有关事实情况从这五个方面一一解释,老爷子不得不服。
(四)较高的调解技巧。我经过20多年摸索探讨,总结出调解20法。
1、运用心理法;
2、争取支持法;
3、宣解法律法;
4、查明事实法;
5、清政廉洁法;
6、借助亲情法
7、三番五次法;
8、抓住机遇法;
9、吃苦耐劳法;
10、领导参与法;
11、法律震慑法;
12、利用说情法;
13、真情感动法;
14、灵机变通法;
15、疏导劝解法;
16、单方沟通法;
17、双方公开法;
18、理解同情法;
19、换位思考法;
20、人性调解法。
这20法,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取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2009.8.28.
【作者简介】
张万保,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