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谈“心”----读《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有感
发布日期:2009-05-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品一口茶,感悟一次人生”,不知道世间有多少人因此而爱上饮茶。对于笔者本身所涉及的书籍,我想套用此句来形容,“品一本好书,窥看百态人生”。伟大的教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知识就是力量。而大多数的知识皆源于书籍,对于人类而言,没有书籍的“喂养”,人类无以进步。好书是需要被铭记的,就如珍宝一定会被人所珍惜一样。当然不能否认现实中确实存在一定数量的淡泊名利之人,乐于过陶翁式的“悠然见南山”的恬静山村生活。     笔者眼中的“好书”是一些具有启发人生意义的书籍,其言多是作者深刻体验的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而非“深于书房,苦思冥想,一个月三十万字的名家之言”。所谓“好书”,并不代表她一定是流传千古的经典。但是通过品读“好书”,你能够从中得到生活中的启发,而非现在市场上面一闪即逝的“大众书”、“畅销书”。“名家之言”固有其权威性和价值性,但于市场走势变化莫测的今日,“名家之言”未必都是真言,其言的真实性仅仅存在理论之中,与现实存在较大差距。     “好书”的定义不在于其如何吸引读者的眼球,不在于其读者的数量,而在于其诠释的一种人生态度。《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就是这样一本好书,此书是从事律师职业二十多载的著名律师所著,汇集其多年的心路历程。读《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就如读一路人生,走过一趟旅程,获取一种心态。     《红楼梦》之所以是中国文学史上一座不可跨越的里程碑,正是因为其诠释了不同的人生态度,把《红楼梦》放到今日社会仍然有其不可估量的价值,不然何来如此之多的“红学派”?《羊皮卷》在全球风靡了几个世纪难道仅仅是里面的故事“引人入胜”吗?《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或许在时日之下并不能成为经典之作,但作为目前一本针对年轻律师和有志从事律师职业的人而言,极具参考价值。     《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是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思鲁的经典之作。该书是中国法制出版社“大律师名案名言系列”丛书中的“上品”。该书是建立在作者从业二十几载的“论辩艺术之浓缩精华、执业经验之深刻感悟”之上,为有志从事律师职业的人进入律师界而书写的“金钥匙”。该书的作者在律师界享有很高的声誉,他本身办理过众多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包括“建国以来涉嫌共同巨额贩毒被判无罪第一案”之马XX等涉嫌贩卖10500克海洛因案;“中国民告官第一案”之陈XX诉XX市经委行政侵权案以及被评为2006年度“中国民营经济十大案件”之香港谢XX涉嫌巨额职务侵占案等案件,该书作者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厚实的文学底蕴。     在本书中,作者将其执业于律师生涯中的体会总结成充满价值性的金玉良言;将从事大要案辩护的成功经验和盘托出;将亲身经历的司法之路感悟与读者分享,意指和读者们有一次心灵上的对话。书中展示的内容,无论是作者扎实的法学功底、厚实的文字水平、精湛的实务经验、高超的诉讼技巧,还是作者坚守的职业操守,都在书上一一体现,无愧于金牙大状的称号。该书获得了广州市律师协会2008年度理论成果奖一等奖。     很多刚刚涉足于律师职业的年轻人都喜欢问一个同样的话题——什么样的律师才是一名好律师。在书中,作者定义的好律师的评判标准并非是雄辩于法庭,“操作”司法制度“赢取”官司的律师,更不在于以当事人对律师的评价来定义好律师——“好的律师的定义永远只有一个——律师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来争取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好的律师应该能“敢于直面风险,穷尽一些手段,竭力赢取胜诉”㈠ 。因而,想要成为好的律师应该是“从现在开始,摆正心态,把律师当作一项事业而非职业来做,不断从各方面吸取营养,修炼自己的内功” ㈡。毕竟,罗马并非一天能建成的,你也不可能一下子跨越“大律师”之门。     我认为,在律师界中,刑事辩护律师是律师中的“最”精英一族。因为刑事辩护对于律师而言是最具有风险和挑战性的工作,引用鲁迅先生一句,“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本书的作者就是被誉为“建国以来涉嫌共同巨额贩毒被判无罪第一案”中被告马XX的辩护律师。王思鲁律师靠着追求公正司法上的公执着精神,在刑事法庭上“成就金牙大状”。刑辩律师是律师界最具有真实才华和真本事的“将士”,因为他们敢于面对强权的司法制度,走在善与恶的边缘;因为他们敢于呼吁,呼吁司法如何以“不公正的待遇”对待犯罪嫌疑人。他们是这样一群人,“不再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中国未来的法律之星,只有正确的职业定位才能够为自己的人生规划篇章。面对着日趋庞大的就业队伍,特别是法律专业的过渡扩招,从而导致法律人才的“滞销”,作者在书中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很多年轻人心高气傲,在没有做到准确的职业定位就盲目地在人才市场上“乱投”“网投”“海投”简历,用大量的语言形容自己如何“适合”此工作。一个人假如对自己本身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必然无法确定他是否适合于某工作。这样的人,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     找准适合自己的职业定位,一是“确定自己是谁,适合做什么工作”,而后才是“告诉别人你是谁,你能够帮助单位做什么”,最后才应该“考虑下一步的正确去向,并且尽自己所能,将这个去向的路尽量延长” ㈢。律所本身不是给你用来做试验的实验室,试验错了仍能从头再来过,发现自己不合适时可以“卷铺走人”。一个律所一旦让你参与某一项目,是顶着巨大风险让你“试验”。假如因为你的一个错误,律所所做的大量工作,都将付之东流。实验室可以再来过,但是没有找准自身的职业定位之人,请不要把律所作为你的“实验室”。没有准确的职业定位,本身就是对自己极不负责的行为,更是对用人单位的不负责,只会“害人害己”而非“职业探水”。     在当今中国,所谓好律师必须要坚守自身的准则。书中第五章 “酸甜苦辣话律师”中,作者认为真正的律师并非仅仅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在律所挂牌一年律师助理的人员,这些“律师”仅仅会利用书本上的理论知识来“伪装”自己的实战经验不足。一个刚刚入门的年轻律师如果不能坚守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只能被世人称为“拿牌诈骗的骗子”。没有了自己的准则和底线,律师也就没有了地位。当然由此并不能说明由于律师门槛过高而导致法律人才的流失。在如此物欲膨胀、功利至上的环境下,只有那些坚守良知与执业操守的律师才能够成为日后独当一面的好律师。     漫长的司法寒冬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而迅速离去,律师的春天即将来临。被赋予厚望的青年法律人才,“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只要你有那份扬起正义之帆的决心,这个未来的舞台的主角必定是属于你的。     金牙大状律师网有一段话语,应当响彻在每个法律人的心中,“我们不甘平庸,那是生不如死!我们不屑吹嘘,那是随时爆炸的气球!我们以豁达的胸襟拥抱世界,尊重权威但不盲从屈服!我们执着于推动社会进步,渴望成为总统!我们用满腔的热血,震撼人心 的实战辩例成就法治中国!”

【作者简介】
陆海梅,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注释】
[1] 王思鲁著:《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中国法制出版社,第239页。
[2] 王思鲁著:《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中国法制出版社,第283页
[3] 王思鲁著:《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中国法制出版社,第286页。

【参考文献】
1.王思鲁著:《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版。
2.金牙大状律师网://www.jylawyer.com/。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