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押金引争议 物业该不该扣罚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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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买了新房,入住之前先交了2400元的装修押金,装修结束后物业公司收取了327元的装修管理费以及247元的垃圾清运费(7个房间,21元/间,拆了一个小墙角增加100元清运费),其余的退回了。但是,事后物业公司也并没有解释装修管理费和垃圾清运费的定价标准。
与小张相比,杨先生就显得更加冤枉了。装修结束后,物业公司不仅扣除了杨先生的垃圾清运费和装修管理费,同时还收取了300元的楼梯磨损费。杨先生郁闷地说:“装修材料都是通过电梯搬运的,对楼梯基本没有磨损,为何要交这笔钱。如果这个小区几千户居民都需要交的话,物业岂不是平白挣了几十万元?”
记者从煤科院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和望京实业有限公司物业部了解到,装修前先交装修押金主要是为了防止装修公司在装修过程中违规,或者损害到公共利益。北京市建委物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物业公司收取押金并根据实情扣罚都是正常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装修违规,确保大多数业主的利益。
物业掌控押金扣罚
本来装修押金主要是为了约束装修公司的,但是基本所有的装修公司都把这笔钱转嫁到了业主头上,而对于装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坏结果,装修公司都愿意和业主另外签署赔付合同。
京城知名装修公司轻舟装饰副总经理王乒野表示,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的物业公司并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反而以各种名义来扣罚押金。依据《住宅室内装修装饰办法》的规定,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他认为,既然物业公司收取了装修管理费,就应该对装修公司的资质进行考核,阻止不正规企业进入小区装修,同时在装修过程中多加强监督指导,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反而成了物业公司扣钱的理由。同时,他还介绍,不同小区的物业公司收取的装修押金费和装修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大都不同,没有标准可依。
即便装修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但仍存在操作上的难题,即装修公司与物业公司的合同中,对禁止行为都有明确规定,但是违约责任和惩罚标准却并没有在合同中体现,这就导致出现问题后,具体操作缺乏可依据的细则,而押金在物业公司手中,扣多扣少还只能是物业公司说了算。
装修押金引起争议
装修押金到底应不应该收?物业公司有没有权利扣罚装修押金?现在并没有一个法律上的规定。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陈旭认为,如果物业公司和装修公司达成了一致意见,收取装修押金是可以的,在扣罚押金时物业公司必须举证扣除理由,并且纳入公共维修基金,并明示其用途。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明确表示,收取装修押金并不是进行装修的必要条件,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强行收取装修公司的押金。
但北京市建委物业管理处处长刘刚则表示,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和扣罚装修押金都是正常的,收取押金是为了防止装修违规行为,而扣罚的资金需要用来维修损坏的地方,所以这样的行为合情合理。
大多数业主和装修公司认为物业公司不应该收取装修押金,而是应该签订详细的装修服务合同,写明禁止事项,并明确违约责任。邱宝昌律师也表示,物业公司和装修公司的约定是最重要的,如果装修公司不愿意交纳押金,物业公司无权强行收取,更不应该成为阻止装修公司进行装修的理由。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是针对装修公司的,但现实情况是业主在买单,那么收取装修押金的本来目的和意义就发生了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