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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刑事案件用)

人民法院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刑事案件用)


              人民法院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审批联)                
  (刑事案件用)                     

  (    ) 刑 字第  号

  ┌─────────────────────────────────┐
  │案 由                               │
  ├─┬────┬───┬────┬──┬─────┬────────┤
  │被│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
  │告├────┼──┬┴───┬┴──┴─────┴────────┤
  │人│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
  │ ├────┼──┴────┴──────────────────┤
  │ │住址  │                          │
  ├─┴────┼──────────────────────────┤
  │保证形式  │                          │
  ├──────┼───────────┬────────┬─────┤
  │执行机关  │           │ 取保候审期限 │个月   │
  ├─┬────┴───────────┴────────┴─────┤
  │解│                               │
  │除│                               │
  │取│                               │
  │保│                经办人            │
  │候│                 年  月  日       │
  │审│                               │
  │原│                               │
  │因│                               │
  ├─┼───────────────────────────────┤
  │领│               批准人             │
  │导│                               │
  │审│                  年  月  日       │
  │批│                               │
  └─┴───────────────────────────────┘
  
  本联存卷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48-2                
  人民法院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    ) 刑 字第  号  
  本院于    年  月  日决定对被告人    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现因   ,本院决定对被告人    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予以解除。                             (院印)
                         年  月  日
  向被告人宣布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
  被告人签名:                

  样式48的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对被告人解除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时使用。
  二、本决定应当向被解除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宣布,并由被告人在决定书上签名。
  三、本样式为填充式。决定书正本一式三份,一份向被告人宣布并签名后存卷;一份交给被告人收执;另一份连同解除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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