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农讲所纪念馆停车场收费问题的复函
农讲所纪念馆观众服务部:
关于农讲所纪念馆停车场的收费申请收悉。根据《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对社会开放的农讲所纪念馆露天停车场,机动车临时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2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6元;大车3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9元。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露天停车场内车辆停放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停放保管服务费;超过15分钟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
月保收费标准为:小车300元。
二、请按规定领取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标价牌,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二○○四年十二月七日